证券代码:688722 证券简称:同益中 公告编号:2025-036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兴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5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77%;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任首席合规官谢云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53%;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赵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77%;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刘清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1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10%;副总经理余燕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28%;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林凤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28%;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苏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8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02%。前述股东持有的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12月23日限售期满上市流通,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7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同益中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减持结果告知函》。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9月29日期间,董事长、总经理黄兴良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44%;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任首席合规官谢云翔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38%;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赵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19%;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刘清华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9,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78%;副总经理余燕飞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32%;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林凤崎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32%;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苏敏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4,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云翔先生、赵鹏先生、刘清华女士、余燕飞先生、林凤崎女士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黄兴良先生、苏敏女士结合自身情况,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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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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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二)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云翔先生、赵鹏先生、刘清华女士、余燕飞先生、林凤崎女士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黄兴良先生、苏敏女士结合自身情况,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