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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04:58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67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

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李勇先生的辞职报告。李勇先生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李毅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李勇先生的辞职报告,李勇先生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李勇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李勇先生的辞职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毅先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李毅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毅先生已获得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记录证明。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毅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95年7月至1997年6月,担任广州博思市场营销公司项目经理;1997年7月至1999年8月,担任北京达因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全国推广经理;2000年9月至2010年6月,陆续担任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欧莱雅品牌项目经理、区域经理、全国促销经理、大区经理、全国培训发展经理;2010年7月至2012年6月,担任上海自然堂集团有限公司全国销售发展总监;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担任德津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广州韩后化妆品有限公司销售副总裁;2017年2月至2017年11月,担任深圳市黑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2019年1月至今,担任广州优识新精准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截至目前,李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6日

至2025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邮件/信函/传真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82073336-8184

邮箱地址:ir@breo.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09-30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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