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11楼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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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超佐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非独立董事伍松涛、郭宏伟、刘爱明因公务未能出席,独立董事陈琳、邓世豹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陆伟华出席会议;副董事长、总经理周星星,副总经理赵坤、喻勇,财务总监金沅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出售公司持有的股票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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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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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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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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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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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4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3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宣慧、张超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珠江股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珠江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