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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18号)核准,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3,193,46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3.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909.3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976.6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52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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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348.06万元(包括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和利息收入净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 2025-039号公告),并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就其与相关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