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5-043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228弄6A栋5楼9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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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士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因工作原因,刘瑜先生、Marcello Wisal
Djunaidy先生、李仁青先生、蒋明镜先生、祝鹏程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因工作原因,金哲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王懿倩女士出席会议;总经理徐望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财务总监金忻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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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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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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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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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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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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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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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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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冰、马继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5-044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港湾”)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刘瑜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工作调整,刘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选举产生。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做出决议,选举刘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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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导致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刘瑜先生继续担任上海港湾印尼子公司总经理。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瑜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8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刘瑜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浙江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岩土工程师;现任 Pt.Geotekindo(上海港湾印尼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73 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