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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30日 03:59

公司代码:600284 公司简称:浦东建设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8日 14 点 45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718弄1号TOP芯联T1座三楼路演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8日

至2025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7号(T3)12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8862088、(021)68862278

邮编:200125 传真:(021)68765759

(五)登记时间:2025年9月16日9:00至11:00,13:00至15:00。

(六)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7号(T3)12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8862088、(021)68862278

传真:(021)68765759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敬请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26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7号(T3)12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健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各项有关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情况。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2025年中期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25年中期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25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7号(T3)12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杨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赵炜诚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书面委托董事沈斌先生代为行使董事职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浦东建设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关联董事杨明、陈怡、王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5、《公司2025年中期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报告》;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2025年中期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48.50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103.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00万元。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浦东建设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8、《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管理层任期激励考核兑现的议案》;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关联董事杨明、赵炜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风险管理负责人及副总经理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关联董事赵炜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冯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行动方案进展情况已在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浦东建设2025年半年度报告》。

1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下午2:45现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718弄1号TOP芯联T1座三楼路演厅;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浦东建设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7项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冯浩先生简历

冯浩,男,1981年出生,研究生,工学硕士。曾任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第三建筑设计事业部建筑师、团队总监助理、团队副总监、设计九部执行总监,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设计管理部经理。

冯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27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天职国际已经连续6年为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且无异议。

●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年末众华所合伙人人数为68人,注册会计师共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众华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281.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万元。

众华所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193.46万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莱达)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所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众华所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所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众华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蒯薏苡,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2:黄恺,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郑佩,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是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48.50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103.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0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减少16.5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职国际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2024年度天职国际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职国际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原聘任的天职国际已经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审慎研究后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天职国际、众华所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天职国际、众华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确认无异议,并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2025年的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较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众华所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费用为148.5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3.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00万元。

公司全部9名董事参与本项议案表决,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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