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5-03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887证券简称:绿茵生态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中与监事会相关的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新增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和《公司章程》(2025年8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新增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87证券简称:绿茵生态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中与监事会相关的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87证券简称:绿茵生态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李洪仪,2004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窦良颖,2020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王忻,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 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最终协商确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 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
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该审计机构
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
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87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新增
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及《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前述议案及部分公司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中与监事会相关的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以及个别数字符号的语体转换、标点符号变化、目录页码变更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未再逐项列示)。同时,对《公司章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原文件名称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上述修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为办理《公司章程》备案、取消监事会等相关事项,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等事宜,授权期限自相关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二、关于新增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更好地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取消公司监事会的安排及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公司新增及修订了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上述新增及修订的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新增及修订后的管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