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60 公司简称:国检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口不适用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2022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相关议案,国检集团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80,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022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2563号),并于2022年11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日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进行公开披露。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根据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定,国检集团可转债项目审核主体由中国证监会平移至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对申请文件进行了更新调整,并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可转债平移调整事项相关议案。
2023年3月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86号),并于2023年3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48号)。后续公司将按照规定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15号),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对相关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及相关公告文件。
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7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7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2023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开展金融、类金融服务承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开展金融、类金融服务的承诺》等相关公告文件。
2023年8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落实意见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98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发出《落实函》要求公司及时提交募集说明书(上会稿)等文件,公司已按要求披露募集说明书(上会稿)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检集团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落实意见函〉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2023年10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议。根据会议审议结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申请。
2024年9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7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2024年10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80,0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8,000,000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国检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88”。2024年11月12日,“国检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
(五)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六)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公司的负债情况,详见“财务报告”。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19日出具的《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国检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及发展前景良好,偿债风险低,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企业经营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483.65万元,同比增长1.31%;利润总额819.04万元,同比减少76.25%;净利润442.97万元,同比减少81.30%;归母净利润581.21万元,同比减少77.94%。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8%,较去年同期减少1.08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53.58%,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二、报告期内重点工作
1.持续拓展市场空间,深化业务转型升级
一是聚焦业务转型,加速战新产业布局。工程领域围绕城市更新、智慧水利、绿色建筑与核电工程布局,新材料新能源领域聚焦先进陶瓷、陶瓷胶复合材料极端环境、风电与光伏产业链布局,环境健康领域布局环境监测、农产品快检及道地药材绿色防控,检测仪器及智能制造领域突破港口货物智能检测业务,计量板块拓展新能源与核电计量业务。
二是推进数智化及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双碳数字化平台建设与应用,开展传统产业智慧化赋能,布局智慧农业、智慧灌区信息化管理及高速公路边坡监测业务;中标多个省市碳核查项目,参与重点城市碳排放管理,建立高品质绿色建筑选材数据库,颁发多领域行业首张认证证书。
三是稳步推进国际化布局。成立尼日利亚控股子公司,实现海外机构零的突破;湖南公司获设海关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收集点,助力推动中非双向市场准入;与多国政府部门开展合作沟通,拓展风电监测、标准样品、合格评定等业务;承办第二届中英钢铁脱碳项目实践研讨会,积极开展国际技术交流合作。
2.持续增强创新动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实力。组建国检集团科技委员会,报告期内发布国际标准2项,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50项,稳步推进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设,牵头制订2项新能源汽车电池材料行业标准;授权国际专利1项,发明专利14项,登记软件著作权14项;新增2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
二是提升资质能力,强化协同发展。在双碳、工程、材料、食农等领域新获优势资质,拓展服务能力;深入产业集群搭建平台,积极链接产业资源,在超低排放、核电、公路、特种设备、辐射安全等领域强化内部协同联动,围绕客户多元化需求,延伸产业链条。
3.强化管理提升,赋能高质量发展
深化事业部改革,优化总部职能分工,高效实施董监事会改革,持续提升组织效能;强化关键支撑能力建设,重点推进信息化建设、品牌建设、集中采购、质量管控与合规建设;强化资金管控、推进精益管理,着力优化经营质量。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7
转债代码:113688 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下午在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国检集团八层第七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朱连滨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公告《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报备文件
国检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国检集团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8
转债代码:113688 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检集团”)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1.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1年8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同日在公司内部通过公司网站的方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5日。2021年9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载明: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2021年9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中国建材集团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中国建材发人字〔2021〕313号)。
4.2021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12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1,407.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
8.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0.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为“2024年较2020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5%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6%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024年ΔEVA>0”;若股票期权行权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当年度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份额不可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5〕第012206号)及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计算依据,公司2024年较2020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5.46%,高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但低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25%,在24家对标企业中排名第4;公司返回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2024年度期权成本后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77%,高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在24家对标企业中排名第6,但低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16%;公司2024年ΔEVA〈0。
综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21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551,656份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事项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2
转债代码:113688 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5年8月28日下午在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国检集团八层第七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朱连滨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公告《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6票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连滨、陈璐、权宗刚、王华、刘登林、李桂金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国检集团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见公司公告《国检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6),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董事会听取事项
全体董事审阅通过了《国检集团经理层执行董事会授权事项行权情况报告(2025年上半年)》。
四、报备文件
国检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国检集团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国检集团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3
转债代码:113688 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7号)的批准,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00.00元(含8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本公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照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800,000,000.00元。已由中金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存入本公司开立在交通银行北京天坛支行账号为110060841013007292658的人民币账户,扣除其保荐承销费(不含税)金额5,660,377.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4,339,622.64元。另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2,198,113.22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92,141,509.4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4〕第010083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00万元,累计支付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 785.85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2,628.72万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95.80万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 0.13 万元,存储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26,681.1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同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商业银行签署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同中金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坛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雄安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庄支行、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华科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坛支行、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各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在各专户开户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为:
■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相关费用仍有9.43万元未支付,仍存放于专户中。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在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未大幅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雄安实验室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由于行业监管政策改变、外部市场需求变化以及雄安新区整体建设推进速度调整,雄安实验室项目原有的投资方案已无法满足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雄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公司”)的发展需求,因此,需对雄安实验室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做出调整,一方面,通过取消购置场所并增加租赁场所面积的方式,降低场所的投入成本,另一方面,为满足住建部 57 号令对建工检测资质新的技术要求,以及为拓展雄安公司在航空航天、新材料等新领域的相关检测能力,拟加大对上述检测能力布局所需的实验室建设涉及的设备和工程投入。
本次调整后,预计将产生 1,585.71 万元的节余募集资金,公司拟将该预计节余的募集资金存放在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并在募投项目结项后按规定进行使用安排。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形。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
注1: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53.38万元指募投项目支出金额,不包括截至2025年06月30日尚未转出的发行相关费用9.43万元、累计利息收入、手续费。
注3:雄安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中包含1,585.71万元节余的募集资金,公司拟将该预计节余的募集资金存放在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并在募投项目结项后按规定进行使用安排。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4
转债代码:113688 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中兴华所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为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为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为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中兴华所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震、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
项目合伙人:张震先生,于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提供审计服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雪先生,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6年,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女士,于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2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中兴华所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根据中兴华所2024年度的工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确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160万元和35万元,合计195万元。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按照合理公平的原则共同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已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同意续聘中兴华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5
转债代码:113688 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李桂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桂金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桂金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在《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做出了重要贡献,董事会对李桂金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和由衷敬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年8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表决,选举贺朝栋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贺朝栋先生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贺朝栋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介如下:
贺朝栋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7年5月,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主任、工会副主席,现任国检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6
转债代码:113688 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国检集团八层第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8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1167917。
3.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方式(以2025年9月10日15时前收到为准)进行登记,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