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 临2025一044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的议案
2025年8月2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30.24%股份的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对2025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基础上,对《公司章程》进一步增加修订内容,董事会拟由七名成员构成增至九名成员构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45号《关于增加〈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5年8月2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30.24%股份的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删除和修订与监事会、监事相关的条款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5-046号《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 临2025一045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收到持有公司30.24%股份的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25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基础上,对《公司章程》进一步增加修订内容。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的议案》。现将《公司章程》新增修订的相关条款公告如下:
原拟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拟新增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以上新增修订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原拟修订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2025-046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25年9月4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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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单独持有30.24%股份的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25年8月2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3日收到持有公司30.24%股份的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及股东参会成本,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增加〈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述2个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8月20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4日
至2025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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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2于2025年8月1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议案4于2025年8月2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授权委托书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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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