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徐蔚)11月4日,广东证监局官网披露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及2名注册会计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证监局查明,亚太所出具的搜于特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亚太所在搜于特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有效识别与收入确认相关的舞弊风险。
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亚太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886,792.46元,并处以3,773,584.92元罚款;对2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