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刘小琦在中国银行榆林分行西沙支行工作期间,对该行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拟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4年。因无法直接送达告知书,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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