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新港多式联运物流园001号岳阳林纸办公楼1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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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岩因公务原因视频参会,经过半数董事推选,会议由董事刘立新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总经理刘立新、董事会秘书易兰锴、财务总监杨映辉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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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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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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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副董事长2025年度薪酬方案执行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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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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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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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1经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议案经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2月13日、3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2025年年度述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已向股东会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烨、徐小平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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