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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虚增营业收入、利润,*ST星农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时间:2026年03月30日 16:35

(来源:财闻)

*ST星农(维权)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何德军、郑斌、刘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对吴海娟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3月30日,*ST星农(603789.SH)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23年,*ST星农全资子公司星光致远开展虚假棉花采收、咨询服务、推广服务等业务,公司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6,072.74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69%;虚增利润总额528.9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77%,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因此,对*ST星农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何德军、郑斌、刘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对吴海娟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公司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违规事项系2023年发生,公司于2025年9月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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