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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泉为及实控人被立案调查,维权征集启动

时间:2026年03月20日 09:52

(来源:财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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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泉为(300716.SZ))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褚一凡于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6011号、证监立案字0062026012号)。因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褚一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褚一凡立案。

公告指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褚一凡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公司会持续关注事态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相关公告显示,2025年末,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54号),根据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实施的现场检查结果,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指出,广东证监局对ST泉为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查,上海蕴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蕴秦”)系公司关联方。2023年1月19日至 2023年2月7日期间,ST泉为向上海蕴秦提供借款,发生额130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用资金均已清偿。公司对上述事项未及时依法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一是对外担保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2023年12月26日,ST泉为的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泉为”)与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祥建安”)、泗县三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县三鼎”)签订协议,约定安徽泉为就汇祥建安向泗县三鼎采购混凝土合同,为汇祥建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查,有关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有关公章使用也未按公司用章管理制度履行审批程序。二是印章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11月22日期间,安徽泉为与上海鸿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吉”)先后签订多份钢材采购合同,合同累计金额5279.86万元。上述合同的公章使用未按公司用章管理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上述2项内部控制缺陷属于重大缺陷,但ST泉为在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未如实披露上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褚一凡、总经理雷心跃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维权索赔预征集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ST泉为(300716.SZ)的维权预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上市后至2026年3月19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6年3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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