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
是由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A股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42,046,224股。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以及现代服务型产业用房的运营与管理。2025年,公司延续“获取土地一开发建设一产品销售”的传统房地产开发模式,采购、建设及销售等核心环节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策略保持稳健。
(二)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势
自1993年进入房地产领域以来,公司已成功开发荔园新村、宝瑞轩、鹿鸣园、世纪村、沙河世纪假日广场、长沙深业·堤亚纳湾、新乡世纪村、新乡世纪新城等十余个住宅及商业项目。其中,“世纪村”项目率先提出“国际文明居住标准”理念,获国家建设部A级住宅认证及“全国人居优秀推荐楼盘”等多项荣誉,并成功将品牌影响力拓展至河南新乡,树立区域高端人居标杆。此外,公司代建的“深业世纪工业中心”获评“深圳市投资推广国际化重点园区”。在长沙深耕十余年,打造的“沙河城”系列项目以高品质赢得良好口碑,品牌认可度持续提升。
(三)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1.主要风险
2025年,尽管房地产政策持续发力推动市场“止跌回稳”,但行业仍处于调整期。一线城市受益于改善性需求支撑相对稳定,而公司重点布局的长沙、新乡等二三线城市仍面临需求疲软、库存高企、价格承压等挑战,对公司去化效率和盈利水平构成压力。
2.应对措施
一是紧盯节点,高效推进项目建设:长沙沙河城二期二区全年五大一级工程节点全部按期或提前完成,项目于11月底顺利交付,兑现对业主承诺。
二是多措并举,全力冲刺销售目标:长沙沙河城二期二区实现销售额超2亿元;鹤塘岭花园回迁办公物业实现销售约8,300万元。
三是整合资源,探索多元运营路径:长沙深业中心裙楼引入超市、本土网红餐饮、电竞等业态,全年完成2,024.82平方米物业租赁,提升资产运营效能。
(四)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在售及拟建项目主要集中在湖南长沙和河南郑州荥阳。深圳本部目前仅持有少量存量物业,无其他土地储备。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014.1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35.77万元。公司本部实现营业收入8,081.49万元,净利润-3,600.00万元;长沙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939.36万元,净利润 -11,213.50万元;新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8.44万元,净利润250.44万元。
1.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土地储备。
2.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3.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备注:1.开工时间:主体开工时间;2.竣工面积: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建筑面积,含地下室在内。
4.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5.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备注:可出租面积、累计已出租面积按平均出租面积口径。
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融资途径
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1.公司发展战略
2026年,公司经营工作思路是:以创新发展统揽全局,抓重点、带全面,切实推动公司各项重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
2.公司经营计划
1)切实迈出并购转型第一步
积极响应深圳市政府关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企业并购重组“三年行动方案”的政策部署,全力推进对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购工作,确保重大资产重组在2026年顺利落地,实质性迈出沙河股份由传统房地产开发向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一步。
2)群策群力做好地产项目的营销
长沙沙河城项目通过多维度线上推广和线下活动,扩大客户辐射范围,提升曝光量,打造差异化营销,力争四期住宅及商业去化;长沙深业中心项目努力拓展处置渠道,实现深业中心项目最大价值。
3)2026年资金计划
公司2026年度计划投资33,582万元,其中公司本部27,375万元,长沙公司计划投资6,057万元,新乡公司计划投资150万元。
4)2026年销售计划
(1)长沙公司
(2)新乡公司
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18,487万元担保,其中:长沙公司10,704.85万元,新乡公司7,782.15万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适用 √不适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 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7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
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长沙深业福湘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深业地产有限公司以及因公司2026-2027年度业务拓展需要拟成立或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已提供的人民币6.36亿元),借款利率上浮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融资资助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按季度计算利息。
2.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融资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融资资助事项概述
1.融资资助原因及影响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发展,保证其资金需要,同时为履行股东职责,公司2026-2027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长沙深业福湘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深业地产有限公司以及因公司2026-2027年度业务拓展需要拟成立或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已提供的人民币6.36亿元)。
本次融资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融资资助的情形。
2.融资资助基本情况
1)融资资助对象: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长沙深业福湘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深业地产有限公司以及因公司2026-2027年度业务拓展需要拟成立或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
2)融资资助额度: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已提供的人民币6.36亿元)。
3)资金使用期限:根据相关协议执行。
4)资金使用年利率:借款利率上浮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
5)利息支付:按季度计算利息。
6)融资资助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7)融资资助协议:本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将同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签署协议。协议中约定的借款金额、借款利率等内容不超过股东会审批范围。
8)除特别注明外,本公告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3.审议情况
本次融资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2027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该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融资资助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6日,注册地为湖南长沙,法定代表人为陈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该公司2025年末资产总额为132,416万元,负债总额88,761万元,净资产为46,655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1,93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619万元,净利润为-11,213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公司已提供人民币27,354万元的融资资助,不存在融资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二)长沙深业福湘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孙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12日,注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街道清水塘路6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该公司2025年末资产总额为72,279万元,负债总额为81,773万元,净资产为 -9,49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3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为-6,585万元,净利润为-6,585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公司已提供人民币19,200万元的融资资助,不存在融资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河南深业地产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18日,注册地为河南郑州,法定代表人为李轩,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租赁与经营、物业管理。该公司2025年末资产总额为17,926万元,负债总额20,791万元,净资产为-2,864万元。2025年实现利润总额-399万元,净利润为-400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等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公司已提供人民币17,042万元的融资资助,不存在融资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融资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能够对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融资资助,是为了满足其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支持其主营业务发展,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融资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其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较高,公司资信状况较好,拥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融资资助的风险可控。
五、累计提供融资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融资资助审批通过后,公司经股东会批准的提供融资资助额度为人民币9亿元(含已提供的人民币6.36亿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融资资助,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61.0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总额累计为人民币6.3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4.1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企业提供融资资助。
公司已提供的融资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5年度,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张佳华、赵晋琳、胡宁可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也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也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后续待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357,687.0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6,000,009.48元,2025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32,512,578.3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31,326,900.02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采取现金分配利润。
由于本年度公司亏损,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三、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5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上市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2025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原因
由于本年度公司亏损,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基于2025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拟定了2025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公司2025年合并净资产收益率为-9.71%。
(四)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在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表决,公司会在披露股东会决议时单独说明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同时,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均可通过公司公告的联系方式与公司进行沟通。
(五)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将积极研究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或提高现金分红比例,统筹好业绩稳定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526.5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6.0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8,532.66万元。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二、本次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2025年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合计-6.07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变现净值是指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2025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532.66万元,其中:长沙深业中心项目计提6,023.92万元、长沙沙河城项目计提2,386.40万元、新乡世纪新城项目计提122.34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526.59万元,考虑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8,492.22万元,相应减少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8,492.2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和存货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202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9日(星期四)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4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提案审议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等相关公告。
3.提案6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8日8:30-12:00,14:0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
(2)邮政编码:518053
(3)联系电话:0755-86091298
(4)传 真:0755-86090688
(5)邮 箱:wangfan@shahe.cn
(6)联 系 人:王凡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4
2.投票简称:沙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皆为非累积投票提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1.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6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16日上午9:00在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董事严中宇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杨岭先生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岭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以及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357,687.0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6,000,009.48元,2025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32,512,578.3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31,326,900.02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采取现金分配利润。
由于本年度公司亏损,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2027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发展,保证其资金需要,同时为履行股东职责,公司2026-2027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长沙深业福湘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深业地产有限公司以及因公司2026-2027年度业务拓展需要拟成立或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已提供的人民币6.36亿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总额累计为人民币6.3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4.1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526.5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6.0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8,532.66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和存货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12.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佳华先生、赵晋琳女士、胡宁可女士按要求分别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就上述相关人员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佳华先生、赵晋琳女士、胡宁可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沙河股份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1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沙河股份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沙河股份审计整改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整改管理暂行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5)。
上述议案1至议案3、议案7至议案9、议案11,共计7项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5作为2025年度股东会的一项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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