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王莺妹女士的通知,获悉王莺妹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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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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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比例合计数与各子项相加结果不一致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2.本公告中所述限售股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目前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0万元的担保,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为其向国内各类银行及其他机构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承兑、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30,000万元。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需求,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新能源”)本金6,300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情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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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方: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6,3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承租人对受益人所负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租金、首付款、手续费、留购价款等全部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需增加支付的款项;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违约时应承担的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受益人因实现和救济其在主合同项下权利而发生的应由承租人承担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取回和处置租赁物的拆装储运费用、委托费用、保管费用、差旅费用等所有合理的费用。
具体情况以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的融资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因对子公司部分担保已到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4,064.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8.8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永太科技,证券代码:002326)自2026年2月9日开市起开始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2026年3月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26年3月3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持有的标的公司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高新”)25%股权,公司现持有该标的公司75%股权。永太高新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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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宁德时代,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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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宁德时代持有的永太高新2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宁德时代将成为公司股东。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意向文件
公司与宁德时代已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书》,初步达成购买资产的意向。最终股权收购数量、比例、交易价格、支付方式、股份锁定安排、违约条款等由交易各方另行签署正式交易协议确定。如正式交易协议与意向书有约定不一致,以正式交易协议的内容为准。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交易仍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本次交易双方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书》;
3、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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