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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17日 0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公司非独立董事王刚先生、李海龙先生,独立董事张琛先生、李鹏峰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邢金俄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关联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本次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大林、冉合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宣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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