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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10日 00:00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6-001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1月9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月6日通过专人及电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重新论证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部分募投项目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目前已有较明确的论证结果:对“年产15,000吨高性能软磁铁氧体材料及器件建设项目”和“高性能永磁铁氧体绿色制造生产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终止实施,拟将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68,625.42万元变更投入新项目“年产3000吨高性能钕铁硼建设项目”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年产3000吨高性能钕铁硼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9,908.09万元,“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金额为准)暂未明确投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

  《关于重新论证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6年1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已于2026年1月9日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6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4,710万元。公司将与各关联公司交易时秉承公平公正原则,遵循市场规则及合同签署流程。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6年1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吴刚、张武军、朱立、华绍广、孙其国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6年1月9日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余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6年1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已于2026年1月9日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和管控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公司的“集中一贯”管控,秉持扁平化、高效化的原则,提高职能部室管控能力和市场服务能力,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相关事宜。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6年1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风险管控体系,降低运营管理风险,促进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权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有效保障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6年1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该议案已于2026年1月9日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阅,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规定,由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2时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6年1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6-003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天源”或“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经营业务往来,预计2026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4,710万元。公司将与各关联公司交易时秉承公平公正原则,遵循市场规则及合同签署流程。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刚、张武军、朱立、华绍广和孙其国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采购、销售类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注1: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独列示,其他因预计关联人数量较多,且预计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单独披露标准,简化披露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

  注2:允许公司按规定在预计总额范围内进行调剂。

  (三)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采购、销售类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指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之外,公司新增的其他关联交易,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2025年暂估实际发生金额”数据尚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总体情况可参见2025年年度报告。

  2.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胡望明,注册资本:5,279,110.1万元,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税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招投标代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3,541.89亿元,净资产6,086.91亿元;2025年1一9月,营业收入5,656.86亿元,净利润138.40亿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宝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关联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在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二)中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邹汉昌,注册资本:10,000万元,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32层07号,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磁性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宝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关联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在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三)武汉宝钢华中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洪卫春,注册资本:37,700万元,企业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城大道531号,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木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矿山机械销售;增材制造装备销售;数控机床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钢压延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再生资源加工;矿物洗选加工;木材加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包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软件开发;金属成形机床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宝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关联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在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四)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洪卫春,注册资本:3,000万元,企业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91号A1栋第11至13层,主营业务: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仓储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钢压延加工;五金配件制造、加工;水上货物运输代理;汽车销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宝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关联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在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五)上海宝钢磁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辉宇,注册资本:11,777万元,企业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共悦路18号,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化工原料(除专项规定)、建材批发零售;本企业自产的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及辅料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样品进口;冶金辅助设备维修、保养;在磁性材料科技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从事环保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工作(限分支机构经营);蓄电池销售(除专项);装卸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及专项规定);自有多余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宝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关联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在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六)宝钢磁业(江苏)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冯炜,注册资本:26,286.67万元,企业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川江路399号,主营业务:磁性材料及元器件、电子产品的制造、加工、销售;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批发、零售;冶金专用设备修理;磁性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物装卸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宝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关联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在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七)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青,注册资本:479872.2044万元,企业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1269号216幢1150室,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品销售(除专项规定),机电设备、冶金专用设备、炉窑设备、冶金辅料、耐材辅料、通信设备、电子设备、智能设备、特种设备、信息化系统软硬件及配件、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及制品、劳防用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贸易,从事信息系统、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翻译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润滑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宝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关联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在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八)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海涛,注册资本:48.40亿元,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1号楼9楼,主营业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宝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关联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在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定价方法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其结算方式为协议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前已签订协议的,延续双方以前签订的协议;未签订协议的,待发生交易 时,再由双方根据市场的变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公司日常的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金额。预计金额是基于未来业务需要而初步预测,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具体执行时受到实际业务进展、市场等因素影响,因此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但上述差异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也不会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6-005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和管控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公司的“集中一贯”管控,秉持扁平化、高效化的原则,提高职能部室管控能力和市场服务能力,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相关事宜。

  本次组织架构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6-006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风险管控体系,降低运营管理风险,促进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权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有效保障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由于公司董事作为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费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间: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升办理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委派专人全权经办董高责任险的投保及相关事宜。管理层将根据市场变化,在既定保险方案框架内确定承保公司、保险条款、中介机构并签署法律文件,以及在后续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时或届满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本议案需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阅。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董高责任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履职,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本次购买董高责任险预计支付的费用在市场合理范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6-004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余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将出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此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进先生:男,197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1995年7月于华东地勘综合大队参加工作,曾任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南京磁性材料厂质检科科长,中钢天源南京磁性材料厂锰品车间主任兼锰品技术部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党支部书记,中钢天源磁性材料厂厂长,南京海天金宁三环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湖南特种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钢天源(马鞍山)通力磁材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12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22年5月起兼任江苏海天金宁三环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余进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余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余进先生持有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已解除限售股票121,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经核查,余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6-007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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