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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金罚决字〔2026〕1-4号

时间:2026年01月08日 09:11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宁支行

安金罚决字

〔2026〕1号

贷款管理不审慎

罚款20万元

安顺金融监管分局

2

王勤才(时任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宁支行行长)

安金罚决字

〔2026〕2号

警告

3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岭支行

安金罚决字

〔2026〕3号

罚款20万元

4

程端胜(时任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岭支行行长)

安金罚决字

〔2026〕4号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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