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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18日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该事项已于2025年9月24日经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中审华出具的《关于2025年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

  中审华原委派李威先生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中审华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王桂林先生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

  二、本次变更后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

  1、基本信息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桂林先生,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0年成为中审华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28年,曾参与多家A股首次发行上市(IPO)和年度审计工作,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及能力。近三年担任2家上市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桂林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桂林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安排已经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审华出具的《关于2025年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函》。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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