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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鲁信创投子公司曝合规漏洞遭警示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14:12

  因为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近期青岛鲁信创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鲁信创晟”)以及时任董事长姜岳、时任总经理皮肖瑶被青岛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文件显示,鲁信创晟存在将私募基金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和缺少开展私募基金业务必要的从业人员两项问题。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将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私募基金托管人托管私募基金财产,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恪尽职守,履行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义务。

  由于违反上述两项规定,鲁信创晟被出具警示函,同时,姜岳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皮肖瑶时任总经理,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也一同被出具警示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们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合规风控管理,严格履职尽责。”青岛监管局表示。

  工商资料显示,鲁信创晟为鲁信创投(600783.sh)的全资子公司,认缴出资额2亿元,注册成立于2015年1月27日。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5年5月16日,鲁信创晟董事长姜岳已从公司高管人员名单中退出,李雪成为该公司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今年7月份,鲁信创投在回应投资者问询时曾表示,鲁信创晟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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