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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私募挪用基金财产被顶格处罚,背后还有哪些牵扯?有客户一个月前刚买数百万

时间:2025年12月13日 16:09

财联社12月13日讯(记者 闫军)投资人维权投诉近两年后,浙江优策投资违法违规的处罚落地。

12月12日晚间,证监会公告了对浙江优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违法违规作出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经查,浙江优策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挪用基金财产、报送虚假信息等行为,严重违反私募基金法律法规。

对此,浙江证监局对浙江优策投资罚款2100万元,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425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撤销管理人登记。

监管进一步表示,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线索,证券监管部门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合计3525万元罚款总额也是私募史上最重罚单。该案件的离谱之处在于,底层资产为协议存款,却被私自开通网银转出,12.5亿元的资金,至今仍有9.55亿元未归还。那么,在私募被顶格处罚后,银行、托管机构是否也应担责?

中基协披露优策投资五大违法违规行为

中基协发布了对优策投资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在该处分决定书披露了浙江优策存在五大违法违规行为,继而也还原了浙江优策投资相关人员挪用资金财产的完整经过。

一是浙江优策挪用基金财产、实际控制人黃巍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经过调查显示,2018年11月以来,浙江优策先后成立并管理优策长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优策长秀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优策长秀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优策长秀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优策长秀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安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优策安实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优策长青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8只基金产品(以下统称募集层产品);

8只募集层产品的全部基金财产分别投向浙江优策成立并管理的优策长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曾用名称为长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优策长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优策月月盈3号私募投资基金等3只基金产品(以下统称投资层产品)。

此外,某外部私募基金产品亦投向优策月月盈3号私募投资基金,3只投资层基金产品均投向银行协议存款。

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在实际控制人黄巍决策、安排下,浙江优策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违规将前述3只投资层产品投向的银行协议存款资金转出至基金产品托管户之外的其他账户。

截至2024年7月2日,转出资金尚有9.55亿元未归还。

二是浙江优策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虛假记载。

2019年3月,浙江优策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黄巍;2019年3月至监管部门调查日期间,浙江优策向协会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某晴,前述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三是浙江优策提供、报送的产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浙江优策隐瞒基金财产被挪用事实,向投资者提供及向协会报送的前述8只募集层产品、3只投资层产品的资产、收益、净值等与实际情况不符,11只基金产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四是办公场地、业务、人员混同。

第一,浙江优策与其关联机构的办公地址混同;第二,浙江优策与其关联机构的财务信息共同存储于一台办公电脑中;第三,浙江优策与其关联机构的财务人员混同。

五是投资者风险测评不符合要求。

浙江优策管理的多只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者适当性材料显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中所有题目选项标注对应分值,并附对应分值匹配的风险等级结果,投资者可以根据上述情况达到自己预期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

暴雷前一个月仍有投资者买入

上述处罚公告显示,早在2020年4月,浙江优策实控人就开始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违规将投向的银行协议存款资金转出至基金产品托管户之外的其他账户,违法时间长达4年之久。

有投资者表示,他是在2024年6月买入了浙江优策的私募产品,投资了300万元,按照现金存款约定了6%的年化利率。

“当时优策投资的工作人员介绍,这款产品是现金理财,底层是协议存款,通过海通证券买入,我们也看到了长安银行出具的资金到账通知单。”该投资者向财联社记者讲述了他投资的经历,他表示,尽管对6%的收益率有些疑惑,但当时基于海通证券、长安银行的信任,还是选择了投资。

“没想到问题出现在了协议存款账户上,竟然被开通了网银转出。”该投资者表示,最先发现问题是基金暂停了申赎,经过多名投资者调查,才揭开了投资的私募底层合计12.52亿元的协议存款已经被转出的真相。

2024年8月以来,多家媒体报道此事,优策投资称资金被转移是因“私募专户违规开设网银”,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不过,长安银行随后发布公告,称媒体报道“严重失实”,指出《账户余额明细表》等单据系伪造,银行已报案,警方已受理。

银行、托管是否需要担责尚需厘清

底层协议存款“丢失”后,投资者的维权并不限于浙江优策投资,有投资者认为,一方面,银行未按协议提供账户余额明细,且存款账户被违规开通网银,导致资金被划转,质疑银行内部管理有违规现象;另一方面,海通证券和兴业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表示其估值数据来源于优策投资,未主动向银行复核账户余额,同样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投资者也展示了“优策长实私募基金”在长安银行的协议存款合同,开户行是长安银行宝鸡金陵支行,兴业证券提供了托管。

在媒体跟踪报道中,协议存款银行和托管人也相继对投资者的质疑进行了回应。长安银行认为,资金划转符合流程,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认为优策投资的声明可能误导投资人;托管人则表示存款账户不属于其直接控制范围。‌

对于银行是否要担责?财联记者进行过相应报道,有投资者提供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于2024年12月出具的调查意见书显示,“长安银行宝鸡金陵支行、科技支行在办理专户资金协议存款业务过程中存在内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并表示将采取监管措施。

在证券托管方面,有资管人士指出,今年来,私募证券基金出现重大违约等风险事件,暴露了托管机构“托而不管”“托儿管不了”问题,背后是托管人在准入尽调、投资监督、估值核算、信息披露等环节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在去年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监管再次要求压实托管人责任,托管不应该只是牌照红利,更应该承担起投资者保护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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