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爱股网 > 股票新闻 > 正文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04日 0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玉路北侧圣佐治科技工业园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柯汉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5人;

  2、董事会秘书邓少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2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运、杨小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

热门新闻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 内参消息 实时内参 财经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