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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7:53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实现1,228,358.51万元,同比下降3.20%,其中国外营业收入实现976,464.39万元,同比下降3.46%;国内营业收入实现251,894.12万元,同比下降2.18%。

  2025年前三季度,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公司持续通过技术创新、生产效率提升等降本增效措施,利润实现稳中有升,实现利润总额104,869.04万元,同比增长1.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092.62万元,同比增长7.13%;基本每股收益为1.0418元/股,同比增长8.49%。

  2025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44,135.91万元,同比增长2.16%;管理费用60,807.34万元,同比下降7.10%;研发费用43,016.30万元,同比下降4.30%;财务费用1,399.07万元,同比增长232.67%,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较多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指年初至报告期末,下同)汇兑收益减少;2025年前三季度期间费用总体控制较好。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709.42万元,同比增长69.35%,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 截至2025年9月30日收市后,公司股东总户数(未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为25,368户,股东总户数(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为27,029户。

  2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6,35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8%,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2025年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1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全部以最高价22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63.6364万股—454.545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479%—0.5599%,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公司披露上述回购方案后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同意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回购实际使用金额的90%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截至2025年3月11日,本次回购方案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356,7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7830%,最高成交价为1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77元/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为99,982,579.04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22元/股(含本数)。至此,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相关方案尚未实施,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了加大对投资者回报力度,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定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1,875,78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6,356,700股之后的股本805,519,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20,827,86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最新总股本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实施本次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17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郭建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演彪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秋香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郭建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演彪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秋香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5)058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 “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及“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延长期限,除前述变更外,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无任何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37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8.2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65,999,733.7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6,123,819.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875,914.6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6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余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注2: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于2024年10月结项。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金额为  445,069,822.44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延期的主要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及“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指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二)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1、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

  为更好地适应行业变化趋势,在上述募投项目立项前,公司自主品牌业务持续发力。依托制造能力优势,公司持续加大产品研发和创新的投入力度,爆品迭出,自主品牌小家电的国内销量持续上升。

  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产品主要为自主品牌小家电,以国内销售为主。国内小家电市场持续快速增长,市场规模巨大,且未来仍有显著的增长空间,为项目的实施提供较大的市场空间。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抓住小家电发展的机遇,促进国内销售业务发展,实现内外销业务的均衡发展,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拟建设品牌营销中心和品牌物流配送中心,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运营管理能力,并提高公司品牌物流配送的效率与准确性。同时,通过产品追溯功能的载入,采集产品售后信息,以实现产品售后信息反馈与品质改善的闭环,从而提高客户服务能力。

  (三)募投项目前次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及“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延长2年至2025年12月31日,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无任何变更。具体如下:

  (四)募投项目本次延期的主要原因

  1、公司出口业务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

  公司业务遍布全球,出口销售占比75%左右,主要分布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公司出口美国销售约占公司总体销售收入的25%-30%。近年来,美国对全球(尤其是中国)关税持续加码,为了应对美国高关税冲击,满足美国市场客户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海外业务的国际竞争力,公司在印度尼西亚投资设立两个生产基地,持续加大海外产能建设。

  2019年11月,公司成立了合资公司印尼和声东菱有限公司(PT Selaras Donlim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和声东菱”),设立时公司投资450万美元,取得其45%的股权,并于2023年11月完成其余55%股权的收购,收购金额合计770万美元;收购完成后,印尼和声东菱成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24年末,印尼和声东菱项目总投资1,220万美元,现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产能。2024年度,印尼和声东菱实现营业收入约6.7亿元人民币。

  2023年12月,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印尼东菱科技有限公司(PT Donlim Technology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东菱科技”),成立时投资5,000万美元,以自建厂房的方式逐步布局产能,已经开始实施产能投放。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印尼东菱科技增资5,000万美元。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继续对印尼东菱科技增资5,000万美元。截至目前,印尼东菱科技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0万美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实际已累计投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本性支出约6.6亿元人民币,现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产能。

  公司部分美国订单转移至印尼制造基地之后,国内原有产能实行柔性化调配,根据市场需求及战略规划灵活转移至其他项目或产品订单。

  2、国内小家电市场需求疲软,公司国内销售下滑

  经过疫情“宅经济”的火热之后,小家电消费逐渐归于理性化,市场进入存量竞争阶段,需求透支带来的高基数叠加需求复苏不及预期,国内小家电市场需求疲软。以小家电市场占比最高的厨房小家电为例,根据奥维云网(AVC)全渠道推总数据显示,2020年度-2024年度厨房小家电整体零售额分别为734亿元、670亿元、674亿元、614亿元和609亿元,呈波动下滑趋势。

  “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及“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立项时主要为了满足公司国内业务发展需要而规划。经过疫情“宅经济”的火热之后,小家电消费逐渐归于理性,国内小家电市场需求疲软。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公司总体收入持续增长,但受国内消费市场景气度低迷等因素影响,国内销售持续下滑,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公司国内销售收入分别为38.36亿元、36.66亿元及17.3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2%、4.42%、3.77%。

  3、为满足国内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前期以自有资金进行了相关投入

  上述募投项目立项前后几年,公司以自主品牌销售为主的国内业务增长较快。2019年度至2021年度,公司国内销售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8.06亿元、30.16亿元及32.89亿元。为满足当时国内品牌业务较快增长带来对相关产品生产、库存仓储、物流及品牌业务办公、展示场所的新增需求,公司调配了部分原有厂房及办公场所,以自有资金投入了部分基建改造及相关设备,已可临时满足国内品牌业务发展的部分需求。

  综上所述,综合考虑上述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以及“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等因素,本着总体控制资本支出总额、有效管控经营成本且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实际需要的原则,公司采取更加稳健的市场策略和投资节奏,放缓了“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及“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

  为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长期利益,经公司审慎决定,在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未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延长“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及“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具体如下:

  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均无变更。

  公司后续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及时推进上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五)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计划投资金额的50%,公司对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重新论证如下:

  1、保障国内品牌营销拓展,扩大产品销售规模的需要

  公司近年来大力发展国内市场,实施“一个平台,专业产品、专业品牌”策略,通过打造品牌矩阵的方式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公司目前运作的自主品牌主要有全域品牌Morphy Richards(摩飞)、Donlim(东菱)及专业品牌咖啡机品牌Barsetto(百胜图)、茶电器品牌鸣盏及个护美容电器品牌GEVILAN(歌岚)等。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年轻消费群体更加关注社交属性强、个性化的产品,社交电商模式在小家电行业内逐渐兴起。为更好地适应行业变化趋势,公司近年来将国内品牌业务提升到与海外销售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成立国内品牌事业部,各品牌的产品定义、营销推广由不同的专业销售团队运作,各品牌的品牌策划、产品研发设计、品质管控、物流等为资源共享平台。同时,公司利用自身长期积累的产品综合能力,采取“爆款产品+内容营销”的方法,建立“产品经理+内容经理”双轮驱动机制,在公司运作的Morphy Richards(摩飞)品牌业务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逐步把这种方法拓展到公司其他自主品牌业务。

  公司未来将利用自身产品技术服务平台优势,继续大力发展国内自主品牌业务,通过产品、渠道、营销方式等创新,不断提高国内市场销售份额。

  该项目通过建设品牌营销中心,主要建立品牌展示区、体验中心、中央展厅、直播区等,通过多种展示方式直接向客户传达品牌内涵,提升品牌形象,增强品牌知名度,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2、满足国内销售业务对于物流配送、品质管理的需求

  公司的自主品牌小家电以国内销售为主,在国内市场,小家电主要通过线上渠道进行销售。线上渠道销售对于物流配送的效率与准确性均高于线下销售,对小家电企业的物流配送能力和售后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小家电行业内企业的持续创新,使得小家电产品呈现迭代快速、产品周期短于大家电的特点,从而对公司的品质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物流配送的效率与准确性。同时,通过产品追溯功能的植入,采集产品售后信息,以实现产品售后信息反馈与品质改善的闭环,从而提高客户服务能力。

  3、国内小家电市场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目前国内小家电产品普及率较低,随着国民经济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提升,需求将保持快速增长;智能化、多样化、场景化、健康化、个性化将成为行业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新兴品类不断崛起。随着国内经济修复和国家消费政策的支持,公司对未来国内销售业务仍保持信心。公司国内自主品牌销售未来会以创新驱动为主,将继续加强研发,通过技术创新为国内销售产品赋能。同时会持续强化自主品牌建设,加强渠道运营,积极开拓国内市场。

  综上所述,公司决定后续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市场环境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进度进行适时安排。

  (六)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变化、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需要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址,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控制公司总体资本支出总额、有效管控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期发展规划,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分期投资计划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募投项目的建筑配套工程、设备购置等,将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公司将实时关注内外部环境变化、产品市场需求情况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制定实施计划,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建设,并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控制,高效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新宝股份本次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及“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延长期限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新宝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5)059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东菱”“债务人”) 的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远期外汇等业务)提供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 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滁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ZB2921202500000086”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滁州东菱与浦发银行滁州分行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整的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三、 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四、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债务人: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主债权:债权人在2025年10月30日至2028年10月30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捌仟万元整为限。

  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8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5.24%;公司实际签署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74,85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07%。

  公司及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 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2921202500000086)。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5)056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25年10月25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谭有超先生因工作安排,采用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董事曾展晖先生因工作安排,委托董事朱小梅女士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召开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四、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的制度如下:

  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修订后的上述制度。

  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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