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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7:01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维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说明:

  1、截至报告期末,杉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0,296,700股,累计质押股份287,012,100股。其中,持有股份和累计质押股份均包含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因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而划转至杉杉集团-联储证券-22杉EB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杉杉集团-联储证券-22杉EB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杉杉集团-联储证券-22杉EB3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杉杉集团-联储证券-22杉EB4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股份合计64股。

  2、表中标记数量包含司法标记数量和司法冻结质押数量。除表中的质押、冻结和标记数量外,杉杉集团有限公司、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和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期末所持公司股份均存在轮候冻结情况,累计轮候冻结数量分别为658,873,314股、974,511,422股和53,544,756股。

  3、截至报告期末,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1,219,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未在上述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GDR存续数量为0份。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2月25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下称“鄞州法院”)裁定受理相关申请人对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的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3月20日裁定对杉杉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泽贸易”)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5年5月15日,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合并破产重整案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主要听取或审议了《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等8项议案或报告,本次会议中的《债权人委员会推选方案》《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投资人遴选小组筹建方案》《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的表决期于2025年5月19日中午12时届满,表决结果均为通过。

  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5日,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合并破产重整案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意向投资人招募的公告》。据此,杉杉集团于2025年6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了《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2025年9月,经遴选,确定江苏新扬子商贸有限公司、江苏新扬船投资有限公司、厦门TCL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为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的重整投资人,杉杉集团、朋泽贸易、管理人与前述重整投资人组成的联合体于2025年9月29日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2025年10月21日,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合并破产重整案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议案《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下称“《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期于2025年10月30日17时届满,表决结果以后续发布的公告为准。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和《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人将通过“直接收购+与服务信托组建合伙企业收购+剩余保留股票表决权委托”三种方式合计取得杉杉集团、朋泽贸易持有的公司23.36%股票的控制权。若重整投资人完成经营者集中申报、《重整计划(草案)》获鄞州法院等批准并顺利执行,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投资人持股平台,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任元林先生。

  具体请详见公司和杉杉集团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杉杉集团、朋泽贸易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目前,本次控股股东重整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实质影响,后续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克勤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列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克勤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克勤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列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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