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5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董德熙先生、赵方灏先生、张继周先生、董博女士、杨宁先生、聂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岩女士、陈文铭先生、张令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德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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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陈文铭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及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董德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许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张继周先生、董博女士、杨宁先生、王一帜先生、许洋先生、于婷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于婷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董德熙先生、张继周先生、董博女士、杨宁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许洋先生、王一帜先生、于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孙艺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孙艺峰女士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孙艺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高晓红女士、芮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刘金科先生、李日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胡绍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中胡绍凯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监事会取消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聂莹女士、曲雅文女士、郭岩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营辉路9号
邮编:116036
电话:0411-39516669
传真:0411-39516670
邮箱:hszq@haosen.com.cn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许洋先生,198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至2014年在豪森有限担任项目经理,2014年至2019年担任豪森有限总经理秘书,现任豪森智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2025年10月27日,许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合心聚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867股,占比0.01%。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王一帜先生,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工学学士,清华大学机械工程专业(车辆工程方向)工学硕士。曾任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总经理,震坤行工业自动化总经理,利欧集团董事长特助、新能源CEO,现任豪森智能副总经理。
截至2025年10月27日,王一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一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于婷女士,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0年至2025年任豪森智能财务部部长,现任豪森智能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截至2025年10月27日,于婷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大连铭德聚贤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4,233股,占比0.03%。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于婷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孙艺峰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考试。2022年11月至2025年3月任豪森智能投资者关系经理,现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2025年10月27日,孙艺峰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4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营辉路9号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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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德熙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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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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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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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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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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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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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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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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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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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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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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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议案名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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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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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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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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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2.03至议案2.11、议案3、议案4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议案3、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君楠律师、黄熙熙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