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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一小区物业无许可砍7棵树,直径70公分疑似古树被砍,引业主不满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0:32

(来源:今晚报)

转自:今晚报

近日,家住北辰区双口镇五矿正信林溪地林里庄园的张先生(化名)向津云新闻记者反映,小区新招标的物业公司在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突然派人砍伐小区树木。张先生出面制止后发现,已有7棵树木遭到砍伐,其中一棵树木的胸径在70公分左右。

新物业未正式入驻先砍树?

直径70公分疑似古树被砍

张先生介绍,林溪地林里庄园有着特殊的环境背景——这里的前身是一处森林公园。当年开发商取得该地块后,在保留原森林公园大量树木且未改变其生长位置的基础上,建成了这处别墅区。也正是看中小区优良的绿化环境,张先生才选择在此置业。

林溪地林里庄园小区道路两旁留存的树木

张先生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小区原物业公司离场。8月份,村委会便组织招标新的物业公司,9月24日,林溪地林里庄园物业入围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家臣(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功中标。令他意外的是,这个尚未正式入驻的新物业,竟在公示结果的次日便派人进入小区砍伐树木。

企查查中家臣(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中标公告

张先生称,9月25日一早,他便听到屋外有机械作业的声音。由于小区内常有邻居装修施工,他起初并未过多在意,直到下午出门倒垃圾时,他才发现有工人正在物业办公区附近砍伐树木。路面上已堆满切割后的树杈,部分树干也被截成段状。他立即上前询问施工缘由,一名工头答复称:“是物业安排的。”

张先生拍摄的物业砍树现场

砍伐后留下的树桩

张先生当即制止工人,并要求对方联系物业出示采伐许可证。“物业工作人员抵达现场后,并未回应我的诉求,反而示意工人继续施工。”张先生说,因沟通无果,他最终报警求助。警方到场后,物业承认没有采伐许可证,但警察表示,此类情况需由城管部门处理,他随即拨打了北辰区综合执法局的电话。“物业工作人员听到我联系综合执法局后,才让工人停止了砍伐。”

张先生告诉记者,次日,北辰区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联系到他,并前往小区内实地查看情况。“最终,经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共有7棵树木遭到砍伐,目前区综合执法局正在调查阶段。”

张先生曾用测量工具对被砍树木直径进行测量,其中,有一棵被砍至只剩树干的树木,胸径在70公分左右,其他几棵树只剩下树桩,胸径也在30公分及以上。

张先生用工具测量,该树胸径在70公分左右

他回忆,那棵胸径70公分的树木上原本有挂牌,推测应是在有关部门登记在册的保护树木。“我查阅资料,胸径70公分左右的树木,应该属于古树后续保护资源范畴。小区内有一棵直径小于70公分的树木都有挂牌,挂牌显示那棵树年份在300年至350年,那这棵胸径70公分的树木年份应该更长。”张先生质疑,“物业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凭什么随意砍伐?”​

张先生看到小区内一颗直径小于70公分的树木携带挂牌

为弄清这棵树木是否属于保护范畴,张先生专门前往北辰区行政许可大厅咨询。据他介绍,负责审批树木采伐许可证的相关部门回复称,经核实,至今未审批过胸径达70公分树木的采伐许可。

对于物业砍树的行为,张先生表示,他曾向属地双河村村委会反馈,村委会工作人员向物业了解情况后回复称,物业是因树木生虫影响小区环境才进行砍伐,但这一说法并未得到张先生认可。

张先生表示,被砍伐的树木从树干外观来看十分健康,即便存在生虫问题,也可通过治疗手段解决,物业并无权限直接砍伐。更重要的是,他认为小区内的树木属于公共财产,归全体业主所有。“新物业在中标公示期内尚未取得小区管理权,此时擅自砍树,已侵犯了业主的财产权益。”张先生说。

北辰区行政许可大厅:砍伐直径40公分以上树木需市批

根据张先生反映的问题,10月27日,记者致电了家臣物业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并不了解,随后记者询问是否有其他负责人了解情况,对方再次表示不知情。

记者又以市民身份致电了北辰区行政许可大厅,工作人员表示,此前有林溪地林里庄园的业主打电话咨询过此事,“直径40公分以上的树木就需要市里审批才能采伐,我们核实过,我们这边没有审批过胸径70公分左右树木的采伐许可。详细的规定,可以参考《天津市绿化条例》。”

随后,记者又多次致电北辰区农委林业科咨询情况,但电话无人接听。

天津市绿化条例:胸径三十厘米以上的城市树木实行严格保护

记者查询《天津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住宅小区内的绿地由业主共同负责,业主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进行养护管理。第四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砍伐树木。树木已经死亡的、发生检疫性病虫害采取防治措施未能有效治理的,若确需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向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同时,《条例》第四十七条中明确,树龄二十年以上或者胸径三十厘米以上的城市树木,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统一编号、挂牌,明确养护管理责任,实行严格保护。

律师:若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小区物业不可随意伐木

江苏布政律师事务所王鹏飞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小区绿化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砍伐、修剪树木一般需要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如果砍伐量过大,导致改变绿化用途的,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在此情况下,如果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小区物业不可以随意伐木。同时,根据《天津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物业砍伐、修剪树木需要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王律师认为,小区内绿化是全体业主共有的财产,因他人不当行为造成损害,则全体业主利益受损。物业公司仅对小区绿化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并非绿化的所有者。若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可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向物业请求赔偿,赔偿款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王律师指出,小区绿化树木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财产,若物业砍伐树木的行为符合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构成要件,且达到一定情节程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若物业砍伐小区绿化树木,致使公私财物损失达五千元以上,或多次砍伐,抑或纠集多人公然砍伐,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立案追诉标准,便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津云新闻记者 杨琳琳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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