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增幅80.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去年同期增加以及报告期内处置了全资子公司收回现金所致;
2、预付款项增幅43.4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付材料采购款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项增幅414.1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业务备用金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降幅35.0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增值税留抵额减少所致;
5、使用权资产降幅75.8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应付租金的租赁期限缩短以及租赁物减少所致 ;
6、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幅761.6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付采购设备款所致;
7、应付账款增幅30.0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原材料备货所致;
8、合同负债增幅81.6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收客户货款同比增加所致;
9、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降幅74.5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主要是使用权资产租赁期限减少等原因所致;
10、专项储备增幅40.2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因油墨销售收入所计提的专项储备当年使用较少所致;
11、财务费用降幅27.7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尚未支付的股权投资款减少以及贷款利率同比下降等原因所致;
12、其他收益增幅53.9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贴同比增加所致;
13、投资收益增幅82.0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处置全资子公司产生投资收益所致;
14、信用减值损失降幅127.4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回货款,冲回所计提的坏账准备所致;
15、营业利润增幅93.69%,利润总额增幅92.7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亏97.9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油墨项目毛利额同比增加所致;
16、资产处置收益降幅3363.9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出售固定资产产生的亏损所致;
17、营业外支出降幅22.4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报废旧设备的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幅54.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幅116.85%,主要原因是是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流入同比增加所致;
2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幅229.5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及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投资参股公司事宜
公司与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吉经开区”)于2023年7月14 日签署了《产业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在安吉经开区与其他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建设高效异质结电池和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2023年8月1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吉经开区签署《产业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将公司在框架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由大晟资产享有及承担,框架协议项下之项目公司从由公司控股并表改为由大晟资产控股并表。
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效异质结电池和组件智能制造项目暨拟签订〈安吉县入园企业投资合同〉的议案》,在框架协议与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基础上,各方经积极沟通及充分磋商后就项目合作具体内容和安排基本达成共识,签订了《安吉县入园企业投资合同》。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成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同意与控股股东大晟资产、董事长周宇斌及其他相关方签订《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协议书》,投资成立参股公司,拟具体实施建设高效异质结电池和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大晟资产拟将其持有大晟新能源5%股权以零元转让至安吉科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浩泰投资拟将其持有大晟新能源8%股权以零元转让至南通丰合通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作为大晟新能源的股东,经综合考虑,将放弃本次大晟新能源13%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减资及股转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股公司大晟新能源拟对其注册资本金进行减资,从人民币2.5 亿元减至人民币1亿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股权结构保持不变;本次减资完成后,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大晟新能源公司7.5%的股权转让给公司。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大晟新能源5%股权转让至诸暨屹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作为大晟新能源的股东,同意放弃本次大晟新能源5%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2024年4月,参股公司大晟新能源已完成减资及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持有大晟新能源12.5%股权。
截至报告期末,大晟新能源经营活动有序开展。
(2)轩翔思悦股权投资款项事宜
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悅”)的股东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美投资”)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署《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金27,3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75%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6年7月25日,公司与轩翔思悅的少数股东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再次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现金9,1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轩翔思悦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19年2月26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意拓美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云昊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以明确公司与交易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019年4月25日,公司与上述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20年4月23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进行友好协商后,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协议约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利息、付款时限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后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支付相关本金及利息,分别于2020年8月11日、2020年12月3日、2021年8月30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11月3日、2023年3月7日、2024年4月25日与崔佳、肖诗强签订了《还款延期协议》、《还款延期协议之二》、《还款延期协议之三》、《还款延期协议之四》、《还款延期协议之五》、《还款延期协议之六》、《还款延期协议之七》,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082;2021-061;2022-034;2022-074;2023-015;2024-033)。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偿还了对崔佳、肖诗强的部分债务,经各方充分友好协商后,签署了《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各方同意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按照年利率3.85%,于2024年10月31日起计息,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全部本金及利息。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截至报告期末,该协议仍在履行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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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宇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洁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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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周宇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洁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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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宇斌召集及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6)。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