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7证券简称:中钢天源公告编号:2025-049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2日通过专人及电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毛海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基于较好的商业互信和合作基础,公司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生效后,公司在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人民币4亿元。
《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毛海波、吴刚、孙其国、张武军、朱立、华绍广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5年10月24日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通过查验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武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在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武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宝武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宝武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且执行有效,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其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要求。未发现其在经营资质、经营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及运行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
《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毛海波、吴刚、孙其国、张武军、朱立、华绍广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5年10月24日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2时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5-052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天源”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地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
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中钢天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上述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证监会未限制本所执行证券业务审计,不涉及公司年度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影响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6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代洁,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中钢天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国有企业合并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俭,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起为中钢天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溪,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并于2017年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最近3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代洁、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俭、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溪,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代洁、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俭、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溪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2.5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 13.5万元,较上一期费用均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签署相关协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5-051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2.宝武财务公司是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下属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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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武财务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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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武财务公司是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宝武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宝武财务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宝武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宝武财务公司历年来均未发生违约、挤兑等情况,经营状况良好。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宝武财务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甲方)拟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结算服务
(1)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甲方根据乙方指令为其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收费价格指导要求,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自行协商。
2.存款服务
(1)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
(2)甲方为乙方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参照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厘定。
(3)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4亿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乙方在甲方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乙方银行账户。
3.其他金融服务
(1)甲方可在经营范围内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甲、乙双方需进行磋商并另行签署独立的协议。
(2)甲方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甲、乙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二) 双方的承诺
甲、乙双方应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向对方提供各种有关信息、资料,通知对方各种重大变更事项,尽职尽责履行义务。
1.甲方承诺
(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确保资金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乙方支付需求。
(3)甲方在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乙方作为上市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4)如因甲方过错发生资金损失,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的损失,且乙方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
2.乙方承诺
(1)乙方按照本协议在甲方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上述服务给予积极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做好贷款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信贷业务调查、评审工作以及提供财务报表等信息。
(3)在安全、高效且不高于同行业收费水平的前提下,乙方将重点考虑把甲方有资质经营的金融服务项目交由甲方办理。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除根据监管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或因内部管理需要向一方股东/管理机构/财务或法律顾问披露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进行透露或进行不正当使用。
(五) 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各方就本协议履行各自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6个月。
四、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及金额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宝武财务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宝武集团的子公司。除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外,《金融服务协议》生效后预计2025年公司在宝武财务公司存款等关联交易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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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宝武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宝武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等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双方有较好的商业互信和合作基础,可较好地满足公司的金融服务需求。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5-053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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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5年11月4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5:30。
6)登记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公司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姓名:李克利、陈健
电话号码:0555-5200209
传真号码:0555-5200222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57”,投票简称为“天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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