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含利息)。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8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其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6、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正处于工业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为了加速推动时间序列大模型TPT、订阅制等工业AI创新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充分激励在技术创新及业务快速突破方面取得成就的团队及个人,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791,189,527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8.81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1,453.2771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836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8.81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726.6386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9184%,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68.81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回购价格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含利息)。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778,332.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13,610.21万元,假设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全部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则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62%、9.87%,本次回购股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实施股份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其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3、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如需)。
4、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在回购期限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7、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四)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五)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 回购专用账户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6020641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 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公司全力发展工业AI业务,时间序列大模型TPT等创新业务已逐步实现规模化商业落地,年初至报告期末,工业AI产品TPT业务收入15,417.73万元,软件年费ARR收入7,691.35万元,机器人业务收入12,183.22万元。
3、软件年费ARR收入是指软件类公司通过按年订阅的模式,在未来一年内可以获得的、可预测的、经常性的收入总额。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CUI SHA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永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飞波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元。
公司负责人:CUI SHA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永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飞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CUI SHA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永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飞波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8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CUI SHAN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是公司正处于工业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为了加速推动时间序列大模型TPT、订阅制等工业AI创新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及市值持续增长高度认可,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含利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