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脉”或“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19户,限售股份数量合计为26,590,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99%,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股东17户,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23,698,9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49%;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的股东2户,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2,8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0%,限售期均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7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92.00万股,并于2024年10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86,76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15,68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21,992,30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9.01%,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93,687,69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0.99%。
2025年4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4,035,695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5,68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89,6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7.50%;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26,0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50%。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股份数量为26,590,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9%,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19户,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内容一致。相关股东出具如下承诺:
(一)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嘉兴沃赋锦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毅道优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段文勇、姜洁承诺
自公司向本企业/本人定向发行股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二)南通沃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天星智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长劲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长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樊国鹏、深圳市荣汇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融熵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杭州海康智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世成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东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啸宏创投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三)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南通沃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沃赋锦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对于本次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相关要求确定。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公司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6、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6,590,99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99%。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19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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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中,上海东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限售股份中质押冻结1,060,000股,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注2:青岛毅道优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证券账户名称为北京毅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毅道优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3:嘉兴沃赋锦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证券账户名称为上海沃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兴沃赋锦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4:南通沃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证券账户名称为上海沃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通沃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5:东莞长劲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证券账户名称为广东长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长劲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6:东莞长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证券账户名称为上海长郢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莞长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7:杭州海康智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账户名称为中电海康(杭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智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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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2025年10月16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