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爱股网 > 股票新闻 > 正文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9月27日 00:00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星光 公告编号:2025-084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9日

  8、会议出席对象:

  ①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④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5、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7、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5年10月10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如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注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张桃华、证券事务代表潘晓媚

  联系电话:0757-86695590

  传真:0757-86695642

  邮箱:zjb@cnlight.com

  邮政编码:528225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会参会回执》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6”,投票简称为“星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3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3:

  股东会参会回执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星光 公告编号:2025-082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被担保对象佛山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益光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公司拟为佛山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益光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星光神州量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星光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星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人民币7,50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5.87%。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以及对外采购等日常经营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金额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具体的担保金额将视各公司的经营实际需要来合理确定。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此期间,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调剂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佛山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5月17日

  2、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3#车间)101

  3、法定代表人:柴华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公司关系:佛山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佛山市益光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6日

  2、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路4号(灯管生产车间)-02号

  3、法定代表人:罗发英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光源制造;照明灯具制造;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灯具、装饰物品批发;五金零售;灯具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关系:佛山市益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益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广东星光神州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4年5月9日

  2、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办公楼)三楼304室

  3、法定代表人:张桃华

  4、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量子计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字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关系:广东星光神州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星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四)被担保人:广东星光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3年11月15日

  2、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办公楼)一楼104室

  3、法定代表人:陈文基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城乡市容管理;停车场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关系:广东星光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五)被担保人:广东星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3年11月10日

  2、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办公楼)一楼102室

  3、法定代表人:张桃华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关系:广东星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星光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子公司融资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经营需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25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12%,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20.43%。截至2025年8月31日,实际累计发生担保金额约18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62%。另由于公司为原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公司未偿还借款,导致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目前该笔担保已在前期会计年度根据法院相关确认文件全部计提预计负债约为2,007.5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92%),该公司相关借款诉讼还处于执行阶段,如该公司自身财产的执行结果足以覆盖债务,则公司将无需就该笔担保事项承担实际支付义务。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星光 公告编号:2025-081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9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戴俊威主持,应当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倪振年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子公司融资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经营需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桃华、李振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500万份,同时与之相配套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10月13日14:30在本公司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4)。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星光 公告编号:2025-083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拟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500万份,同时与之相配套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2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及公示栏张贴的方式对本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办公室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3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27)。

  3、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

  4、2023年3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4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已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77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800万份。

  6、2024年3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2日,公司通过公司官方网站及公司内部公示栏张贴的方式将公司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办公室未收到对本次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4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13)。

  8、2024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已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时间为2024年4月8日,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8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00万份。

  9、2024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因此,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1,560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持有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440万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5月13日办理完成。

  10、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1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的1,603万份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由于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2,337万份进行注销,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总数为3,940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持有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500万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6月12日办理完成。

  11、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500万份,同时与本激励计划配套的相关文件一并终止。律师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3月制定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公司所面临的外部市场环境与制定本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对业务进行了调整,本激励计划已无法覆盖公司现任的核心人员。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和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若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500万份。同时,与本激励计划配套的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承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激励计划后自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三、本次注销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后办理相关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本次办理注销的股票期权为已向76名激励对象授予的3,50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如下:

  ■

  四、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一)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需要确认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由公司财务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处理。公司终止本激励计划最终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后续安排

  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承诺,自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终止及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终止及注销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注销尚需根据《管理办法》、深交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

热门新闻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 内参消息 实时内参 财经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