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5一039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越秀资本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出售不超过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资本”)总股本1%的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为盘活公司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越秀资本股份的议案》,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出售不超过越秀资本总股本1%的股份。
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按照董事会授权,根据市场情况、越秀资本股价情况等实施本次交易,同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东股份变动和信息披露等规定,实际出售时间、数量、价格及投资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家出资企业的批准。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出售越秀资本股份,交易对方为二级市场股票购买者。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18年10月,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实施完成,公司不再持有广州证券股份,转持有越秀资本股份,持股比例为11.6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越秀资本的第二大股东,持有越秀资本586,457,241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1.69%。上述股份全部为非限售流通股。
参股公司越秀资本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1992年12月24日
注册资本:501,713.25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6301房自编B单元
股权结构:控股股东为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是越秀资本的第二大股东。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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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越秀资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拟出售的越秀资本股份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方案及交易协议
1、出售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2、出售股份数量:不超过越秀资本总股本1%的股份。
3、出售期限:自取得国家出资企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4、出售价格:根据授权及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若越秀资本在出售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出售股数、出售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为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出售越秀资本股份,无指定交易对象,不涉及与交易对手方或交易标的签署协议等情况。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本次交易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与公司实际出售越秀资本股份的具体数量和价格有关,具体影响金额尚无法确切估计,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为越秀资本持股5%以上股东,依法享有越秀资本股东权利,并继续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剩余持股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对越秀资本长期以来的战略投资。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在取得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后,将根据市场情况、越秀资本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具体实施时间、数量、价格,以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5一040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韵怡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韵怡女士具备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韵怡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0-82068252 传 真:020-82068252
电子邮箱:hy000531@hengyun.com.cn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陈韵怡女士,1987年8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现任公司董秘室主管。2020年8月起调入董秘室。2020年12月通过深交所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获《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目前,陈韵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5一038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18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5年9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越秀资本股份的议案》,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出售不超过越秀资本总股本1%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出售部分越秀资本股份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请陈韵怡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