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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收到国资主管部门批复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25日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8月18日,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天然气”)的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燃气集团”)与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资本”)、陕西长安汇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资本”)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陕西燃气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7.97元/股的交易价格向中交资本、汇通资本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144,569,80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

  本次交易完成后,陕西燃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64.43%降至51.43%;中交资本将持有公司77,845,2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汇通资本持有66,724,5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引入积极股东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陕西燃气集团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13%股权非公开协议转让给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陕西长安汇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陕国资发〔2025〕68号)。

  根据批复文件内容,陕西省国资委同意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陕西燃气集团将所持陕天然气13%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分别转让给中交资本7%股权、汇通资本6%股权,交易价格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理确定。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交易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审核申请,并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确认文件后,由转让双方按约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派出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13%股权非公开协议转让给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陕西长安汇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陕国资发〔2025〕68号)。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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