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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18日 00:00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亚骏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4人,代表股份265,613,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7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57,1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3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2人,代表股份8,433,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21%。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12人,代表股份8,433,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12人,代表股份8,433,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21%。

  3.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提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23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08%;反对1,15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7%;弃权2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5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473%;反对1,15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587%;弃权2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40%。

  本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0《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267,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34%;反对1,1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7%;弃权2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87,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434%;反对1,1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828%;弃权2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39%。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3,972,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22%;反对1,3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49%;弃权27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92,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418%;反对1,3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163%;弃权27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18%。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选举王亚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58,993,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76%。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13,2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5005%。

  4.02 选举都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58,981,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3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01,7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3647%。

  4.03 选举高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58,993,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75%。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13,0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4977%。

  4.04 选举荆磊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58,983,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37%。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03,0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3797%。

  4.05 选举胡明珠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58,984,1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4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04,1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3931%。

  提案4.00均获得通过,王亚骏先生、都巍先生、高博先生、荆磊先生、胡明珠女士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5.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选举张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58,981,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3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01,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3600%。

  5.02 选举姚以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59,048,3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28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68,3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1543%。

  5.03 选举刘国清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58,980,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2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00,5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3495%。

  提案5.00均获得通过,张敏先生、姚以林先生和刘国清先生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方冰清律师和胡建雄律师现场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9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拟聘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王亚骏

  委员:都巍、高博、荆磊、张敏(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刘国清(独立董事)

  委员:姚以林(独立董事)、高博

  (3)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张敏(独立董事)

  委员:王亚骏、胡明珠、姚以林(独立董事)、刘国清(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姚以林(独立董事)

  委员:王亚骏、都巍、张敏(独立董事)、刘国清(独立董事)

  上述专业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王亚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亚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乔世峰先生、王辉良先生和孟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聘任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王亚骏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都巍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聘任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都巍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胡明珠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聘任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胡明珠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维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佳雯女士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拟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及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按公司薪酬管理规定与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王亚骏先生、都巍先生、胡明珠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亚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起,先后任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今典集团、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康盛股份。现任康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亚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除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乔世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经济学硕士。自2009年至2015年,先后就职于旭阳集团、亿利集团,分别担任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和投资银行中心高级经理。2015年起,先后担任东旭集团投资中心总经理、东旭集团助理总裁、东旭集团投资管理本部副本部长及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年2月至今任北京申威狮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华西南充汽车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产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现任康盛股份副总经理,兼任浙江康盛热交换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世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除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辉良,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5年8月起,历任淳安生物化工厂操作工、浙江康盛邦迪管路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康盛伟业家电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康盛股份生产车间主任、厂长、营销部副总监、事业部总经理、康盛股份监事、康盛股份董事。现任康盛股份副总经理,兼任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并任杭州市淳安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辉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除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孟光,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四川大学机械工程学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1999年至2006年,就职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重庆销售分公司总经理;2006年至2014年,就职于重庆迪马事业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及营销中心副总经理;2014年至2017年,就职于重庆长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7年至2022年就职于永同昌集团瑞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23年就职于康盛股份,担任中植一客(成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成都蜀康蓉盛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成都蜀康芯盛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除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都巍,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硕士。2009年8月至2010年9月,任重庆长安汽车股份公司汽车金融信贷处处长;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任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任重庆长安汽车客户服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2年4月至2018年9月,任天威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8年10月至2021年7月,任重庆长安跨越车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3月20日至今任重庆维安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7月至今任职于康盛股份,现任康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都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除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明珠,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农业大学经济学学士。2011年至2017年先后担任北京汉鼎盛世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咨询顾问、执行副总裁,2017年至2018年任九次方大数据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至2021年任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年5月至今任职于康盛股份,现任康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明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除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维,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2010年起,先后在四川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四川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自2020年5月起任职于康盛股份审计部门,2022年至2023年任康盛股份审计副总监,2024年至今任康盛股份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除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佳雯,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审计学专业。2013年至2022年,先后任职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咨询部及审计部、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北京业务部、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融资部,担任咨询、审计及投融资等相关职务;2022年3月至2022年7月,任康盛股份总裁办高级主管。现任康盛股份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代表,浙江淳安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佳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除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成员。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董事长:王亚骏先生

  非独立董事:王亚骏先生、都巍先生、高博先生、荆磊先生、胡明珠女士、徐斌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张敏先生、姚以林先生、刘国清先生(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上述9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王亚骏先生

  副总经理:乔世峰先生、王辉良先生、孟光先生

  财务总监:都巍先生

  董事会秘书:胡明珠女士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胡明珠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002418@kasun.cn

  联系电话:0571-64837208

  传真:0571-64836953

  (二)内部审计负责人

  内部审计负责人:张维女士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维女士简历附后。

  (三)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王佳雯女士

  王佳雯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佳雯女士简历附后。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002418@kasun.cn

  联系电话:0571-64837208

  传真:0571-64836953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王亚骏先生的个人简历:

  王亚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起,先后任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今典集团、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康盛股份。现任康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亚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除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都巍先生的个人简历:

  都巍,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硕士。2009年8月至2010年9月,任重庆长安汽车股份公司汽车金融信贷处处长;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任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任重庆长安汽车客户服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2年4月至2018年9月,任天威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8年10月至2021年7月,任重庆长安跨越车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3月20日至今任重庆维安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7月至今任职于康盛股份,现任康盛股份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都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除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博先生的个人简历:

  高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农业大学农业工程硕士。2010年10月至2021年6月,先后就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督察审计中心、内蒙古乾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023年8月至今任常州易藤电气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康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兼任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贵溪美藤电工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除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荆磊先生的个人简历:

  荆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2009年起先后就职于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中心、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风控部、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中心。2019年7月至今任康盛股份法务总监,2024年4月至今兼任浙江云创智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荆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除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明珠女士的个人简历:

  胡明珠,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农业大学经济学学士。2011年至2017年先后担任北京汉鼎盛世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咨询顾问、执行副总裁,2017年至2018年任九次方大数据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至2021年任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年5月至今任职于康盛股份,现任康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明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除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斌先生的个人简历:

  徐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起曾任职于大韩航空公司、韩国SK集团、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016年至今任北京天宝华茂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职于康盛股份,历任监事会主席,现任人力行政中心总监、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除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敏先生的个人简历:

  张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1984年至2014年,先后任浙江省湖州市邮电局主任,浙江省德清县邮电局党委书记、局长,浙江省邮电管理局物资工业处副处长,浙江省衢州市电信局党委书记、局长,浙江省电信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浙江省宁波市电信局党委书记、局长,湖南省电信公司副总经理、纪检组长;2014年至2018年,任江苏省铁塔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9年至今,任中工经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除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姚以林先生的个人简历:

  姚以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九三学社社员,北京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曾任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观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以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除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国清先生的个人简历:

  刘国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西安工业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12年2月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国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除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乔世峰先生的个人简历:

  乔世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经济学硕士。自2009年至2015年,先后就职于旭阳集团、亿利集团,分别担任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和投资银行中心高级经理。2015年起,先后担任东旭集团投资中心总经理、东旭集团助理总裁、东旭集团投资管理本部副本部长及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年2月至今任北京申威狮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华西南充汽车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产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现任康盛股份副总经理,兼任浙江康盛热交换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乔世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除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辉良先生的个人简历:

  王辉良,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5年8月起,历任淳安生物化工厂操作工、浙江康盛邦迪管路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康盛伟业家电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康盛股份生产车间主任、厂长、营销部副总监、事业部总经理、康盛股份监事、康盛股份董事。现任康盛股份副总经理,兼任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并任杭州市淳安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辉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除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孟光先生的个人简历:

  孟光,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四川大学机械工程学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1999年至2006年,就职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重庆销售分公司总经理;2006年至2014年,就职于重庆迪马事业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及营销中心副总经理;2014年至2017年,就职于重庆长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7年至2022年就职于永同昌集团瑞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23年就职于康盛股份,担任中植一客(成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成都蜀康蓉盛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成都蜀康芯盛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除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维女士的个人简历:

  张维,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2010年起,先后在四川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四川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自2020年5月起任职于康盛股份审计部门,2022年至2023年任康盛股份审计副总监,2024年至今任康盛股份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除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佳雯女士的个人简历:

  王佳雯,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审计学专业。2013年至2022年,先后任职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咨询部及审计部、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北京业务部、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融资部,担任咨询、审计及投融资等相关职务;2022年3月至2022年7月,任康盛股份总裁办高级主管。现任康盛股份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代表,浙江淳安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佳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除上述已披露的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除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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