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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10日 00:00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化学 公告编号:2025-028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9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85号2号楼青岛银丰玥美酒店三楼财富1厅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曲思秋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55人,代表股份228,546,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2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3人,代表股份168,969,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4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42人,代表股份59,576,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18%。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47人,代表股份64,726,8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534,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47%;反对3,924,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71%;弃权8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715,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020%;反对3,924,4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31%;弃权8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9%。

  本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526,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14%;反对3,932,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07%;弃权8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707,7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906%;反对3,932,5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56%;弃权8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8%。

  本子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514,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59%;反对3,931,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03%;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9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712%;反对3,931,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43%;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5%。

  本子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514,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59%;反对3,930,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99%;弃权10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9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712%;反对3,930,8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29%;弃权10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9%。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507,7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31%;反对3,937,2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7%;弃权10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88,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611%;反对3,937,2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29%;弃权10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0%。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534,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48%;反对3,913,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25%;弃权9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715,5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026%;反对3,913,8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67%;弃权9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6%。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2.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508,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36%;反对3,936,2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3%;弃权10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89,7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628%;反对3,936,2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13%;弃权10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9%。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2.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524,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06%;反对3,923,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67%;弃权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705,7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875%;反对3,923,5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17%;弃权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8%。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2.08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516,7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70%;反对3,932,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07%;弃权9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97,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750%;反对3,932,5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56%;弃权9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4%。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2.09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533,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45%;反对3,913,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25%;弃权9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714,7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014%;反对3,913,8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67%;弃权9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9%。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2.10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912,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29%;反对53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6%;弃权9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093,5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15%;反对533,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48%;弃权9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7%。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2.1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920,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4%;反对5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9%;弃权9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01,5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39%;反对52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54%;弃权9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6%。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王蕊、冉令帅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化学 公告编号:2025-029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离任情况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赵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赵飞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后其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赵飞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飞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赵飞先生在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为促进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会议经讨论和表决,选举赵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赵飞先生辞职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简 历

  赵飞: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5年7月入职公司从事电气专业设计工作;2020年5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工程部副经理;2022年4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工程部经理;2023年12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工程公司总经理助理、项目执行中心经理、工程部经理;2025年9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工程公司总经理助理、项目执行中心经理、工程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赵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飞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赵飞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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