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爱股网 > 股票新闻 > 正文

天迈科技:股份转让款项未支付,董秘回应关注后续信息披露

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6:24

投资者提问:

签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三与受让方应当共同开立共管账户,用于接收本次股份转让项下相关款项(含本次交易的诚意金及本次股份转让对价)。共管账户开立完成后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或其指定的主体应当向共管账户支付人民币 10,000,000 元作为本次交易的诚意金,请问:现在过去2个多月了,共管账户设立了没有?诚意金对方付了没有?

董秘回答(天迈科技SZ300807):

感谢您对天迈科技的关注。公司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新浪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新浪财经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

热门新闻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