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5-033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4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鉴于“建龙转债”剩余存续期仍较长,近期受到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股价有所下跌,当前股价未能充分反映公司的内在价值,基于对行业及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3个月内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亦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6月延期至2026年12月。本次延期仅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三)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已取消监事会组织架构,因此需对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监事会和监事相关内容作出修订,除此之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修订。
3.1、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5、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6、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7、审议通过《总裁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8、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9、审议通过《承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0、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1、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2、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3、审议通过《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4、审议通过《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5、审议通过《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6、审议通过《风险评估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7、审议通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8、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9、审议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审议通过《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1、审议通过《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2、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3、审议通过《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5-034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6月17日,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自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9月17日),如再次触发“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7号),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0,0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57号文同意,公司7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建龙转债”,债券代码“118032”。
根据有关规定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2023年9月14日至2029年3月7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3.00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71.91元/股。
(二)“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6月8日起,“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23元/股调整为87.1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因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自2024年2月1日起,“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7.14元/股调整为87.0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建龙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3、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5月24日起,“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7.01元/股调整为72.0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4、因公司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12月20日起,“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2.01元/股调整为71.9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调整“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5年6月17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61.12元/股),已触发“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建龙转债”仍存在较长的存续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本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自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9月17日),如再次触发“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9月18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5-035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风险提示
1、项目延期风险
截止2025年5月31日,公司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691.49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比例为13.01%,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35.69%,项目整体投入比例较低,主要系公司基于近年全球政治经济形势、宏观经济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同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领域以及新产品的市场开拓或配套研制情况进行规划和实施,基于控制资源效率、投资效益和风险控制,提高资产流动性的原则,公司对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更加谨慎,投资速度有所放缓,以进一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完全按照募集说明书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从而出现募投项目延期的风险。
公司将本着为全体投资者利益负责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并根据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及市场需求动态优化项目投资节奏。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未来出现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产能消化风险
近年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一期)、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部分生产线陆续建成,产能持续增加。考虑产线达到设计产能需要经过较长的产能爬坡期,虽然公司也对相关项目产能建设及投产后的市场需求进行了审慎客观的分析,但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若(1)未来分子筛行业市场增速低于预期;(2)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核心产品需求增长不及预期;(3)公司新产品市场开拓不力;(4)分子筛产品下游主要应用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5)同行业公司跟进扩产导致供需形势发生变化;(6)公司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自身的技术优势、质量优势、客户资源优势、规模化成本优势等,则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 重要内容提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本次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000手(7,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7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946,981.13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0,053,018.8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3月1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2023]ZB1011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1:募投项目“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已结项;
注2:由于募集资金支付进度存在延后,故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比例小于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截止目前,公司已完成10,000吨成型分子筛生产线的项目建设,其中6,000吨生产线已转固,4000吨生产线正处于调试中;剩余16,000吨分子筛原粉产能尚未建设完成,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近年来,全球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宏观经济因素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为有效控制成本、降低风险并提升资产流动性,公司在生产线及设备的选型、装配方面,需要根据市场环境和政策的快速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和合理决策。因此,公司对分子筛原粉产线的投资速度有所放缓,以更好地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2、2024年,受宏观经济波动和行业调整影响,公司面临短期业绩压力。为此,公司主动进行了战略布局优化,将下一步发展方向重点聚焦于石油化工、能源化工、可再生资源和可再生能源等新兴领域。目前,上述新兴领域公司尚处于市场开拓或配套研制阶段,尚未进入大规模放量阶段。为了确保资源的高效配置并与未来产出相匹配,公司对原粉产线的投资节奏进行了合理控制,以确保资源高效配置与未来产出匹配。
分子筛原粉产线工艺技术复杂,设备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公司本着对固定资产投资负责任的态度,并基于未来发展领域以及新产品的市场开拓或配套研制情况,采取分阶段审慎推进策略,因此,公司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中的原粉产能建设项目无法完全按照募集说明书的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实施。
四、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情况需要进行重新论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的投资进展与计划,预计到2025年6月(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预计不能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故公司在本次延期公告中对该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项目内容符合国家战略方向,支撑可持续发展理念
募投项目中的高硅分子筛作为高效吸附与催化材料,广泛应用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尾气脱硝、废塑料资源化、低浓度煤层气富集及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制备等关键环节,符合国家在“双碳”战略下对高效、环保材料的重大需求。《“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扩大特种合金、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的规模化应用,推动材料进入全球高端制造采购体系。分子筛作为典型的无机多孔晶体材料,其在高端分离与催化场景中的产业化应用,符合该规划对高性能材料的定位要求;《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一2035年)》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在国产航空发动机中的应用验证,力争到2025年实现示范应用。分子筛催化剂是生物质/废油脂转化SAF过程的核心技术材料,相关政策为其提供了明确的应用场景支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废塑料循环利用量要达到4.5亿吨,显著提升资源化水平。分子筛催化剂在废塑料催化裂解制单体或燃料的技术路径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政策目标间接驱动了该类材料的技术研发与产业落地需求。
随着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加速推进,分子筛在环境治理、能源转化与资源循环利用中的作用愈加突出。公司本次高硅分子筛原粉产线的建设,紧密衔接国家重大产业政策方向和关键材料国产替代战略,有助于打破技术壁垒、提升我国在绿色产业链中的自主技术能力和原材料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新兴产业供应链的安全与韧性。
2、项目建设内容契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
项目中尚未建设完成的包括年产4,000吨高硅分子筛原粉生产线、年产12,000吨分子筛原粉生产线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年产12,000吨分子筛原粉生产下游应用广泛,面向生命健康、气体分离、吸附干燥等传统应用领域,同时也面向碳捕集与新型储能等未来重点发展方向;高硅分子筛具备优异的热稳定性、水热稳定性以及酸催化和择形催化性能,是公司“吸转催”战略下的关键材料储备,广泛应用于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异构化催化剂、VOCs脱除、尾气脱硝、低浓度煤层气富集、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等多个前沿绿色低碳领域,应用场景契合公司未来发展的石油化工、能源化工、可再生资源等领域,有望形成规模化放量,是公司从材料制造商向技术服务商的转型,拓展新兴高端应用场景实施“吸转催战略”的重要基础,因此高硅分子筛原粉生产线的建设对于公司长期保持技术领先和市场响应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3、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与成长潜力
随着全球绿色发展加速推进,环境治理标准日益严格,可持续航空燃料、新型储能、资源化利用等新兴领域进入产业化提速期,高性能分子筛的市场空间快速扩展,特别是部分新兴领域,分子筛仍处于供给能力偏紧、进口替代空间广阔的发展初期。公司已在多个重点领域完成小试或中试技术验证,并与潜在下游客户开展联合研发,具备良好的产业化基础。
项目建成投产后,有望快速导入下游核心应用场景,形成新增收入和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在未来高附加值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助力公司在绿色低碳材料赛道上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技术储备扎实,支撑产品产业化落地
公司在分子筛材料领域深耕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研发与应用经验,构建了涵盖吸附分离、催化等多个方向的技术体系。该项目涉及的高硅分子筛作为“吸转催”战略核心材料,公司已完成多个细分场景的小试、中试验证,并完成15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具备从实验室成果向产业化快速转化的能力,项目所需关键工艺参数、设备选型及配套技术均已具备,技术可行性明确。
2、项目管理成熟,实施经验丰富
公司近年来已成功实施多个产能扩建项目,包括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一期)、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等,具备从产线设计、土建施工到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的全流程项目管理能力。本次原粉产线建设依托既有园区平台,能够充分利用已有公辅配套、建设资源和管理团队,有效控制建设周期与质量,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3、市场基础扎实,具备明确消化路径
分子筛下游应用广泛,市场前景良好。公司已在可持续航空燃料、废塑料资源化、VOCs治理、煤层气富集等多个新兴领域形成初步客户基础,部分产品通过中试验证并进入联合研发阶段。随着行业政策推进和客户需求释放,公司高性能分子筛产品具备快速切入下游供应链的能力,产能建设具备明确市场支撑。
4、建设条件成熟,具备资源保障能力
项目拟建设地位于公司现有吸附材料产业园内,基础设施完善,原材料供应、能源保障、公辅设施配套齐全,具备规模化投产条件。结合公司在前期试点工程中积累的工程设计和设备调试经验,项目具备良好的落地基础和成本控制能力。各项资源可保障项目高质量建成,具备顺利投产的工程可行性。
(三)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综上所述,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所包含的分子筛原粉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紧密契合国家“双碳”战略、新材料自主可控战略及绿色低碳转型目标,具备明显的政策导向性与战略必要性。项目所服务的多个高端应用场景已成为公司未来重点布局领域,是公司实施“吸转催”战略、推动战略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
同时,公司在分子筛领域具备坚实的技术储备与验证成果,项目实施地点配套成熟,工程经验丰富,已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对接基础和消化路径。项目实施各项条件完备、可行性明确。虽然因外部环境与投资节奏调整导致项目延期,但其技术价值、市场前景及战略意义未发生实质变化。
因此,公司对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的重新论证认为:项目具备明确的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延期后继续实施具有合理性和前瞻性,公司将结合市场需求与资金安排,稳妥推进后续建设工作,保障募投项目的整体效益与战略目标实现。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发证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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