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5-031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魏春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同意聘任魏春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签署不动产租赁合同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签署不动产租赁合同的公告》)
同意江西长运石油有限公司与南昌市宏宾石油有限公司签署《不动产租赁合同》,由南昌市宏宾石油有限公司承租江西长运石油有限公司位于南昌市青山南路9号青山加油站房产与土地、设施设备等资产,用于加油站从事成品油销售经营,租赁期自2025年6月6日起至2043年6月5日止(其中装修免租期3个月),年租金为981.91万元。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5-032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魏春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魏春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魏春云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91-86298107
传真:0791-86217722
电子邮箱:dongsihui@jxcy.com.cn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平安西二街1号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6日
附:魏春云先生简历
魏春云先生:1975年出生,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客运部(市场营销部)科员、总经理办公室秘书、行包快运中心主任助理、人力资源管理部副部长;江西南昌长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部长;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董事、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魏春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5-033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签署不动产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西长运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运石油”)拟与南昌市宏宾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宾石油”)签署《不动产租赁合同》,宏宾石油承租长运石油位于南昌市青山南路9号青山加油站房产与土地、设施设备等资产,用于加油站从事成品油销售经营,租赁期自2025年6月6日起至2043年6月5日止,其中装修免租期3个月,年租金为981.91万元。
● 本次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不动产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承租方因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子公司江西长运石油有限公司下属的青山加油站的成品油销售业务因多种因素影响,经营效益持续下滑。为实现资产价值释放,盘活存量不动产,提升资本效率,江西长运石油有限公司就青山加油站部分资产整体招租项目进行对外公开招标,并聘请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在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司官网上发布了相关招租公告。
根据评审结果,江西长运石油有限公司拟与南昌市宏宾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宾石油”)签署《不动产租赁合同》,宏宾石油承租长运石油位于南昌市青山南路9号青山加油站房产与土地、设施设备等资产,用于加油站从事成品油销售经营,租赁期自2025年6月6日起至2043年6月5日止,其中装修免租期3个月,年租金为981.91万元。
本次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签署不动产租赁合同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1、江西长运石油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158562441L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青山南路29号
法定代表人:李俊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1月31日
营业期限:2002年1月31日至2032年1月30日
经营范围:成品油(汽油、柴油)零售;润滑油、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汽车配件、摩托车及配件、五金、交电、仪器仪表、加油机及配件、百货、汽车装璜用品销售;洗车;汽车美容装璜服务(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持有长运石油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石油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672.48万元,净资产1,220.1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723.29万元,实现净利润136.04万元。
2、南昌市宏宾石油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4MAD65AU601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大道704号
法定代表人:陈仁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6日
营业期限自:2023年12月6日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洗车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自然人陈仁持有宏宾石油96%的股权,林斌持有其4%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昌市宏宾石油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517.95万元,净资产2,291.4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281.56万元,实现净利润30.12万元。
南昌市宏宾石油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标的
租赁标的物为长运石油位于南昌市青山南路9号青山加油站房产和土地、机器设备等资产。
2、青山加油站房产和土地、机器设备等资产基本情况
青山加油站位于南昌市东湖区青山路9号,土地面积3,043.51平方米(其中租赁面积2623.31平方米,土地用途:交通用地),房屋建筑面积1,044.12平方米,设备类资产共24台(套),主要包括加油机、油罐、电力系统及 IC 卡管理系统等。
3、租赁标的资产账面价值
拟租赁的青山加油站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239.5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为136.14万元;拟租赁的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为 16.57万元,账面净值为0.83万元;拟租赁的设备类资产账面原值为 67.31万元,账面净值为 21.33万元。
四、拟签署的不动产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签署方:
出租方:江西长运石油有限公司
承租方:南昌市宏宾石油有限公司
2、租赁标的物与租赁约定
租赁标的物包括长运石油位于南昌市青山南路 9 号青山加油站的房产、土地和设施设备,其中土地面积3,043.51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044.12平方米(租赁面积:土地 2,623.31 平方米,房产 1,044.12 平方米)。
3、租赁用途:宏宾石油租用上述资产用作加油站从事成品油销售经营,未经长运石油书面同意,宏宾石油不得将资产另作他用。
4、 租赁期限
宏宾石油承租资产期限为18年,具体租赁期自 2025 年 6 月 6 日起至 2043 年 6 月 5 日止。其中装修期免租期 3 个月,自 2025 年 6 月 6 日至 2025 年 9 月 5 日止。免租期内,长运石油不收取租金。若因宏宾石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则宏宾石油需按照起租日的租金标准,向长运石油支付免租期内的全部租金。免租期一旦结束,租金将立即开始计算。宏宾石油不得因租赁土地性质、场地房屋的安全性、产权问题、设备更换需求或未成功办理消防、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相关经营手续等任何理由,向长运石油提出延长免租期或减免租金的要求。
5、租金及缴纳方式
(1)宏宾石油承租租赁标的,年租金总计981.91万元,整个合同期内总租金为17,428.9025万元。
(2)租金按先交租金后使用租赁物的方式交纳,按季度结算,自签约之日起,由宏宾石油在每季度的 5 日支付给长运石油相应期限的租金。
(3)履约保证金(押金)约定
履约保证金:宏宾石油须缴纳 24 个月的租金(金额合计1,963.82万元)作为押金,并确保在 2025 年 5 月 27 日前将款项汇入长运石油指定账户。如宏宾石油擅自解除合同或违反合同的有关约定,长运石油有权没收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宏宾石油。合同期满,宏宾石油无违约,结清租金、水电等费用后,将租赁物按正常使用状态归还长运石油,并在加油站经营性证照成功变更或重新登记至长运石油名下后,长运石油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6、经营资质约定
(1)长运石油同意在合同期内将成品油经营资质转授宏宾石油。
(2)宏宾石油负责办理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手续的变更过户,长运石油应全力配合。
(3)租赁期满或本合同因提前解除而终止,宏宾石油应按照相关法规和程序,负责将成品油经营资质变更过户或重新登记回长运石油名下,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长运石油应予以配合。若非因长运石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变化等)导致成品油经营资质未能变更过户或重新登记回长运石油名下,长运石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宏宾石油还需承担由此给长运石油造成的全部损失。
(4)租赁期满,为了保证经营性证照的正常使用,长运石油应在收到全部变更或新办经营性证照并完成交接手续后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宏宾石油履约保证金(若宏宾石油致长运石油财产损失,则先从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由宏宾石油补足;若无损失或违约,则全额退还)。
(5)在租赁经营期间,宏宾石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加油站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体系、基本要求、日常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加油站证照手续齐全并符合最新规定。宏宾石油应持续完善加油站(包括土地及附属设施)的证照手续,妥善保管所有证照及相关设施设备,并承担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罚款等义务。宏宾石油负责保全加油站资质,若因宏宾石油原因致资质失效或被吊销,宏宾石油应赔偿长运石油全部损失,包括补缴土地出让金(如有)、重新办理资质费用及其他相关损失。
7、人员安排
(1)在合同期内,宏宾石油同意持续接纳安置长运石油 10 名工作人员。宏宾石油应确保长运石油员工工作相对稳定,依规依法合理用工。
(2)租赁期间,宏宾石油同意接收并安置长运石油提供的 10 名工作人员。在租赁期内,宏宾石油有权按照劳动法规对接收的长运石油员工进行考核。若考核结果显示长运石油员工不合格,宏宾石油有权将其退回长运石油,长运石油应在合理期限内调换合格人员至宏宾石油处上岗。
(3)宏宾石油需确保长运石油员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不低于长运石油同期同等级在岗员工的标准,并应每月及时为长运石油员工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按照每年确定的缴费标准,按月向长运石油结算相关费用,由长运石油负责向相关部门统一缴纳。
(4)宏宾石油其他聘用员工由宏宾石油签订劳动合同,由宏宾石油自主依法依规使用、管理。
8、其他约定
长运石油已明确告知宏宾石油,承租土地性质为交通用地。若政府因政策调整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变更土地性质,宏宾石油不承担该土地出让金时,应无条件将经营资质变更回长运石油;在此情况下,长运石油拥有解除合同权利,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宏宾石油同意承担土地性质变更所产生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则双方将另行协商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考虑加油站商业运营的需要,若宏宾石油决定在租赁物所在地进行其经营实体的工商注册,宏宾石油可以与长运石油协商,将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整体转移至其注册的公司。
9、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且主张权益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律师费等)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10、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次不动产租赁合同尚未签署,最终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江西长运石油有限公司本次拟与南昌市宏宾石油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将位于南昌市青山南路9号青山加油站房产与土地、设施设备等资产租赁给宏宾石油,有利于提高加油站资源的使用效率,发挥资产价值,增加租赁收益。如长运石油本次拟签署的租赁合同得到切实履行,将为其带来稳定的租金收益,未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该部分资产租赁年租金收入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也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承租人形成依赖。
长运石油本次拟签署的不动产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为18年,时间较长,虽然本次合同对手方宏宾石油承诺缴纳履约保证金,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仍可能存在承租方因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风险。公司将加强租后风险管理和监控,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19日 10点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平安西二街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9日
至2025年6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至第10项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2025年4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第11项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2025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项议案、第10项议案、第11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0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于2025年6月17日与6月18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2:30一5: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者,登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传真或信函为准。
2、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需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玉惠、黄毅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30003
联系电话:0791-86298107
传真:0791-86217722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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