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庄家和配资犯罪分子宋世杰出逃英国:不交安徽证监局罚款2228 万却在英国交出 1.61 亿人民币
庄家和配资犯罪分子宋世杰有了信息,根据财新报道,在一项重大的跨境金融执法行动中,曾是中国场外配资行业知名人物的宋世杰,其在伦敦的七处房产以及英国一个银行账户中的资金(总计 1670 万英镑,约合 1.61 亿元人民币)被英国当局没收。这起案件凸显了金融犯罪调查的全球影响力以及国际执法机构之间的合作。
财新报道,恐怕安徽证监局怎么也想不到,千方百计联系不上的市场操纵者、拖欠国库 1200 万元罚没款的宋世杰,竟然向英国和美国交出了近 2 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没收和解金,而中国司法机关却没有提前收到。
英国国家犯罪调查局(NCA)近日宣布,同意一项和解协议,没收中国人宋世杰在伦敦市中心威斯敏斯特区的一处豪宅、亨顿区的六套公寓及其英国银行账户中的资金,价值共计 1670 万英镑(约 1.61 亿元人民币)。
此前,安徽证监局根据宋世杰操纵,我局对宋世杰操纵“ST宇顺”“三垒股份”行为的,没收宋世杰违法所得11,142,156.96元,并处以11,142,156.96元罚款。

宋世杰是北京越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前董事长,该公司曾是北京最大的场外配资公司。2021 年,因涉嫌非法证券交易和市场操纵被中国警方通缉后,他逃往英国。他的业务通过为 A 股交易提供高杠杆场外配资而蓬勃发展,但也因助长了非理性的市场繁荣及随后的崩盘而受到监管审查。尽管中国方面采取了监管打击措施,包括 2020 年被北京证监局列入黑名单,但宋世杰的非法金融活动仍延伸到了中国境外。
英国当局根据中国公安部提供的信息发现,被没收的资产与宋世杰在中国的未经许可证券交易以及在英国的洗钱活动有关。英国国家犯罪调查局(NCA)表示,宋世杰未能对资金来源作出合理说明。这起案件也凸显了跨境金融犯罪的复杂网络,因为宋世杰还牵涉到美国的一起加密货币 “杀猪盘” 骗局,受害者的资金通过与他相关的账户进行洗钱。
在美国的案件中,尽管宋世杰与当局达成民事和解,通过放弃对币安账户资金的主张而避免了刑事指控,但非法资金的跨境流动迹象明显。英国使用民事没收手段(这种手段的举证标准低于刑事案件),使当局能够迅速采取行动扣押资产,这反映了全球金融犯罪执法的一种趋势,即优先追回犯罪所得。
宋世杰在伦敦的资产被没收,引发了关于国际合作遣返此类资金的疑问。尽管中国和英国之间有关于刑事事项司法协助(包括资产追回)的条约,但目前尚无公开信息表明被没收的资产是否会与中国分享。这起案件也提醒人们,在日益全球化的金融体系中,追踪和追回非法资金面临着挑战。
对于同时持有圣基茨和尼维斯以及瓦努阿图护照的宋世杰来说,他留在英国的尝试因签证被拒而受挫,被迫迁往爱尔兰。英国国家犯罪调查局在中方合作下采取的行动表明,即便逃犯试图通过复杂的国际安排隐藏自己,全球执法网络也在不断调整以破坏他们的金融运作。随着金融犯罪继续跨越国界,这起案件凸显了各国之间持续合作的必要性,以确保犯罪者不能仅仅通过在司法管辖区之间转移资产或自身就能逃避其行为的后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
当事人:宋世杰,男,1989年11月出生,住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
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有关规定,我局对宋世杰操纵“ST宇顺”“三垒股份”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宋世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宋世杰控制使用涉案账户情况
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4月24日期间,宋世杰控制使用“邵某贞”“顾某敏”等34个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交易“ST宇顺”“三垒股份”。
二、宋世杰操纵“ST宇顺”情况
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2月21日,宋世杰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交易、反向交易、对倒交易等多种方式,影响“ST宇顺”股票价格和交易量。
(一)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
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2月21日,账户组在32个交易日集中交易“ST宇顺”股票,累计买入42,256,091股,买入金额257,284,223.56元,累计卖出42,255,791股,卖出金额 260,403,374.51元。
账户组在2019年1月31日持股数量达到峰值,为19,126,800股,占流通股本比例7.39%,占总股本比例6.82%。操纵区间内,账户组持股数量占流通股比例5%以上共有9个交易日,占总股本比例5%以上共有7个交易日,账户组持有流通股日均9,273,564.91股。
(二)连续交易
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31日,账户组以不低于市场卖一价或市价大量申买,申买数量32,852,600股,占该时段账户组总申买量平均达71.57%。同期账户组买入成交量38,401,441股,占市场成交量平均达20.68%,其中8个交易日成交量占比超过20%。
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21日,账户组以不高于市场买一价或者市价大量申卖,申卖数量17,696,351股,占该时段账户组总申卖量平均达58.58%。同期账户组卖出成交量22,981,150股,占市场成交量平均达23.29%,其中4个交易日成交量占比超过20%。
(三)反向交易
账户组在32个交易日存在15天反向交易,累计交易量达19,006,150股,平均反向交易量占账户组成交量的比例为62.96%,其中有11个交易日反向交易量占账户组成交量比例超过50%,2019年1月22日反向交易量占账户组成交量比例最高,达到98%。
(四)对倒交易
账户组在32个交易日存在11天对倒交易,对倒交易量9,322,969股,共有5个交易日对倒交易量占同期市场该证券总成交量10%以上。
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31日建仓拉升阶段,账户组流通股持股占比从0.23 %上升至7.39%,该股累计上涨13.96%,同期中小板综指累计上涨0.30%,偏离13.66%。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21日出货阶段,账户组流通股持股占比降至0%,该股累计上涨20.18%,同期中小板综指累计上涨14.14%,偏离6.04%。
经计算,账户组获利2,747,675.34元。
三、宋世杰操纵“三垒股份”情况
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4月24日,宋世杰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交易、反向交易、对倒交易等多种方式,影响“三垒股份”股票价格和交易量。
(一)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
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4月24日,账户组在73个交易日集中交易“三垒股份”股票,累计买入39,808,631股,买入金额877,069,255.36元,累计卖出39,849,999股,卖出金额885,479,080.07元。
账户组在2019年2月22日持股数量达到峰值,为10,912,048股,占流通股本比例3.39%,占总股本比例3.14%。操纵区间内,账户组持股数量占流通股比例2%以上共有22个交易日,账户组持有流通股日均4,773,163.03股。
(二)连续交易
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2月22日,账户组以不低于市场卖一价或市价大量申买,申买数量18,449,300股,占该时段账户组总申买量平均达74.60%。同期账户组买入成交量20,475,010股,占市场成交量平均达25.07%,其中13个交易日成交量占比超过20%。
2019年2月25日至4月24日,账户组以不高于市场买一价或者市价大量申卖,申卖数量19,456,101股,占该时段账户组总申卖量平均达63.39%。同期账户组卖出成交量29,709,290股,占市场成交量平均达25.86%,其中20个交易日成交量占比超过20%。
(三)反向交易
账户组在73个交易日存在52天反向交易,累计交易量达22,643,872股,平均反向交易量占账户组成交量的比例为59.02%,其中有29个交易日反向交易量占账户组成交量比例超过50%,2019年2月20日、4月22日反向交易量占账户组成交量比例最高,达到100%。
(四)对倒交易
账户组在73个交易日存在41天对倒交易,对倒交易量11,802,067股,共有18个交易日对倒交易量占同期市场该证券总成交量10%以上。
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2月22日建仓拉升阶段,账户组流通股持股占比从零持仓上升至3.39%,该股累计上涨36.2%,同期中小板综指累计上涨19.27%,偏离16.93%。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4月24日出货阶段,账户组流通股持股占比降至0.17%,该股累计下跌11.26%,同期中小板综指累计上涨17.48%,偏离28.74%。
经计算,账户组获利8,394,481.62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证券账户资料、银行流水、相关人员询问笔录、交易所相关数据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宋世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三)(四)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我局决定:
没收宋世杰违法所得11,142,156.96元,并处以11,142,156.96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安徽证监局
2024年12月24日
防范金融诈骗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