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与苏州福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于苏州福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苏州福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苏州福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苏州福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清单如下:(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本金利息债权总额保证人名称抵质押物苏州恒鼎船舶重工有限公司12064.8486.2812151.12常熟美达船舶配件有限公司、江苏苏南特种装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南重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常熟市信和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常熟隆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许晓峰、赵献红、马建兴、孟芹芬。无
以上债权数据计算至2025年9月20日,具体信息以相关合同、借据和法律文书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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