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2月9日讯,近日,广东证监局发布了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中山华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决定书显示,中山华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2025年12月1日,企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明阳电气”股票100万股,12月9日,企业减持“明阳电气”股票100.5万股,距预披露时间不足15个交易日,且超过减持计划0.5万股。12月10日,企业购回0.5万股超额减持的股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中山华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责令购回并上缴价差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该企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明阳电气上缴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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