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盗跖冠冕坐高堂,孔圣潦倒走四方。
南博事件又有了新进展,在庞家提出估价8800万的《江南春》为何会出现在拍卖会上后,南博给到了回应,说:
这幅画是假的。
提供的证据是两组,一次1961年11月,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认为:“江南春图卷,伪,一般”。
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位专家再次鉴定,认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此外,庞增和捐赠的137幅书画中有,5幅画被认定为“伪作”,已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并进行了“划拨、调剂”处理。
怎么划拨,怎么调剂?
今天新华社给到了消息:
1997年4月15日,南京博物院向原江苏省文化厅提交《关于处理不够馆藏标准文物的报告》,请求“将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即博物馆的处理品)进行调剂,价拨给省文物总店处理”。原江苏省文化厅于1997年4月21日同意调剂。
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
此外,90年代的南京“艺兰斋”,也宣布《江南春》成为其镇斋大作。
据艺兰斋主理人丁蔚文的的说法,这副《江南春》曾是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点名“非要不可”的。

既然是假,为何不告知庞家人,及时退回去?
南博的代理律师如此解释:该批藏品所有权自交付时已依法转移至国家,捐赠人也未在捐赠时保留返还权利。因此,庞叔令女士要求返还争议画作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翻译下就是:你捐都捐了,没权利要求还。
真的不能要求还吗?
《民法典》确实没有赋予捐赠人要求返还捐赠物的权利,但!也规定了特殊例外:
1是附条件捐赠未达成
若捐赠时明确约定了特定条件(如“仅限用于博物馆展览收藏”),而受赠方未按约定使用或条件未达成(未展览,未收藏),捐赠人有权要求退回。
2受赠方严重违约或欺诈
若受赠方通过欺诈手段诱导捐赠,或严重违反捐赠协议(如将捐赠物资挪作他用、变卖牟利),捐赠人可要求退回。
3捐赠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
若捐赠后,捐赠人的经济状况发生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且捐赠行为对其造成了不合理的负担,捐赠人可能基于公平原则要求受赠方适当返还。
南博作为受赠方,如果涉嫌以上情况,庞家人是可以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情势变更的相关规定,要求返还的!
而南博也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这幅画作出库时合规合法。
现在对这5幅画作,庞家后人表示完全不知情,南京博物院也说不清去向,实在是疑窦丛生。
02
其实,南京博物院和庞莱臣后人的纠纷由来已久。
庞莱臣作为晚清、民国时期的收藏大家,于31岁时病故,他曾将自己的藏品分为三份,留给了两个孙辈和一个嗣子,另有一小部分藏品由继室夫人庞贺氏保管。
由于名声在外,新中国成立后,很多大型的国家博物馆机构都希望能够得到其藏品。
据《东方早报》报道:1958年11月,庞贺氏突然迎来一位几十年都不曾往来的表弟郑山尊,他说自己是代表江苏省文化局到苏州造访庞增和家,说了不少溢美之词,然后一再陈述国家的困难与南博库藏的捉襟见肘,希望贺明彤与庞增和(庞莱臣之孙)能够鼎力相助。
庞增和深明大义,在1959年1月,一次性向南博无偿捐赠了137件 “虚斋旧藏”古画,这其中五分之四,都成为后来南博的一级藏品。

不久,江苏博物馆和南博出具公函确认收到“虚斋旧藏”古画,并对庞增和及家属的精神进行表彰,承诺一定保管好这批古画。
1962年12月6日,江苏省政府在苏州召开了颁奖大会,由院长曾昭燏先生亲笔题写了奖状赠予庞增和,并附上了捐赠的137件/套捐赠文物资料收据及清单。
此外,在1962年12月至1963年11月之间,南博向庞增和家征集了11件“虚斋旧藏”古画。其中除了宋徽宗赵佶的一幅《鸲鹆图》出价1万元外,其他几件都以象征性的价格给了南博。

1963年,南京博物院的一位名叫徐沄湫的征集员到苏州拜访庞增和,以开画展为由,希望向庞增和借两件画:一幅是元四家之一吴镇的 《松泉图》轴,另一件是清初吴历的《仿古山水册页》。
徐沄湫称展期三个月后就归还,庞增和没有在意,将借据与家中画作卷在一起,而没有专门收好。

岂料这次画展不仅没有邀请庞家人前去参观,而后两幅古画也杳无音讯。
庞家人准备讨画,但当时的南博院长曾昭燏,却突然在1964年12月自杀身亡。碍于悲悯之心,庞家人没有去讨债。
之后,十年动乱,庞增和全家被下放至位于苏北的大丰农村,苏州宅邸遭遇抄家。
庞增和之女,庞叔令对当时的情景记忆犹新,说苏州博物馆对于庞家很是重视,特地找了苏州市三中的一些高中生开了一个会,叮嘱他们:
“庞家吃饭的饭碗也不能砸,都是宝贝”。
因此这些学生小心翼翼,几天的抄家,将家中的古画和古董都装在卡车上被抄走了。
03
10年,改变了很多人的家庭,但庞家却是克制的。
他们没有和南博要画,仅仅是想要回之前出借给南博的两幅无价古画。
但,和之前借画时的百般殷勤不同,庞增和吃到的是无数次的闭门羹。
庞增和发妻王念瑛回忆:自1979年到1988年间的十年内,夫妻俩几次到南博讨要两幅画作,却被干晾在办公室无人接见。特别是当年到苏州参与征集的姚迁院长(于1984年自杀身亡),曾经的殷勤变为冷漠,使庞增和夫妻心酸不已。
庞增和遂在1988年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确认两件“虚斋旧藏”古画的所有权。
最终,法院判决两幅画系南博从庞增和处征购,但未付画款,因此判决南博支付庞增和2.6万元画款以及2.8万元的利息。
对于这件案子的判决,庞增和当然难以接受。
庭上南博的态度也让人心寒,问庞增和为什么在当时的征集人员徐沄湫去世以后才来提起诉讼?
徐沄湫在1975年去世,而那时的庞增和,在大丰农村劳动。
04
算起来,庞家已经和南博打了快40年的官司。
这40年来,庞氏后人磨破了多少嘴皮子,去了多少次法院,我们不得而知。
所幸的是,经过媒体的曝光,这起长达40年的纠纷被摆在了台面上。
据悉,这个时间已经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将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
莫道人间无慧眼,天网恢恢岂可欺,博物院的运行,是税收支撑,是群众之力,它不应该是个黑箱。
南博之外,如果哪家老爷拿了,也请及时送回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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