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3月30日,浦东建设发布公告称,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浦发财务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简称“协议”),协议中的综合授信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银团贷款业务、票据业务、公司债券业务及非融资性保函业务等。协议中还包括存款、资金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有效期一年。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王蔚先生担任浦发财务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栋先生担任浦发财务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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