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3月25日,南亚新材发布公告称,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为:2025年9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于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8月18日期间,发生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上交所对公司予以监管警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编辑 丛可心)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