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2月9日,利通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2月5日、2月6日、2月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编辑 丛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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