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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集团:关于实施“兴发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2月09日 19:48

证券日报网讯  2月9日,兴发集团发布公告称,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28.40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0.6699元/张(即100.6699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特提醒“兴发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编辑 姚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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