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月20日,东方明珠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16日、1月19日、1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编辑 王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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