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月20日,沧州大化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16日、1月19日、1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编辑 袁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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