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月19日,东方通信发布公告称,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征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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